研修例須畢業實習一年 方准註冊做牙醫
【本報訊】本港公共牙科服務需求改變,政府正修例強制本地牙科生畢業後實習至少一年,在衞生署牙科街症等崗位輪流工作,方可正式註冊。香港牙醫管理委員會主席李健民接受傳媒訪問時稱,初步構思擬讓衞生署身兼僱主和指導角色,期望實習牙醫在不同崗位工作,部分內容如牙科手術料可「選修」,另設教學課程涵蓋紀律和法律等,牙管會將主要依賴僱主撰寫表現報告,決定是否批准註冊。
法案委員會周三將首次開會審議《2024年牙醫註冊(修訂)條例草案》,牙管會負責本港牙醫註冊和規管,李健民指本港近年公共牙科服務需求改變,且面臨首數屆畢業的本地培訓牙醫退休潮,坦言沿用逾60年的《牙醫註冊條例》已不合時宜,增設實習期並非因本地牙醫能力不足,而是時移世易,需加強牙醫技能滿足需求。
衞署督導 個別崗位可選修
該會與港大牙醫學院、香港牙科醫學院、醫管局、衞生署和牙科生代表組成的工作小組,已開始討論實習執行細節、內容和目標,將借鑑海外經驗制訂最終藍本。
至於實習初步構思,李稱內容設兩部分,臨床部分將由衞生署擔當主要角色,讓牙醫在督導和指導下受薪實習。被問實習牙醫需否於一年內輪替所有崗位,他稱希望盡可能多,個別崗位擬准實習牙醫自行選擇,例如若立志日後專做牙科手術,可選擇到相關崗位實習,細節仍待敲定。至於非本地培訓牙醫評核期,李稱內容與實習大致相同,非本地牙醫可申請縮短,牙管會將按資歷和臨床經驗考慮,但不會零評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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