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聞港聞

中小生參觀羅湖法院交流聽審

【本報訊】教育局2017/18學年起,每年提供約10萬個名額資助中小學生赴內地交流。有指當局自上月,5度向學校發通函介紹「薪火相傳平台系列」5個內地交流團路線,日前推出「羅湖法治探索之旅」將安排高小和初中生,參觀深圳羅湖區人民檢察院和人民法院、與當地執法人員交流和聽審,藉此認識國家法治發展,明白權利和自由非全無限制,希望學生可「激發愛國情懷」。
教局:返港須出席分享會
為期一天的「羅湖法治探索之旅」行程,包括參觀人民檢察院和法院、出席法治講座、觀看現場或直播庭審、參觀當地律師事務所,本港學生會跟當地執法人員、法治人員或內地生交流,學習目標包括認識國家的法治發展,希望學生了解所有的權利和自由非全無限制,享有權利時亦附有責任。學習活動將以普通話交流。該交流團設高小、初中兩團,分別在7月2及4日出團,每團名額為30名學生及3名隨團教師。教育局指參加者返港後須出席學習分享會。
教育局上月起至今介紹5個有關內地交流團,將在今年5至7月出發,分別前往深圳羅湖、南京、上海及北京。另外,教育局早前回覆立法會特別財委會的文件顯示,當局今學年已資助72,700名學生赴內地交流,涉7,880萬元,較上一學年的210萬元增加超過36倍。而受疫情影響,內地交流活動在2020/21及2021/22學年停辦,至上學年復辦,共有600名學生參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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