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梓華:憂勇武失道德高地 黎謀「大台」推和理非
稱延續反修例熱情 逼政府回應
壹傳媒黎智英連同集團旗下3間公司,涉嫌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及發布煽動刊物等共3罪,違反《港區國安法》的案件,昨在西九龍法院(暫代高院)續審。本案認罪被告、法律助理陳梓華續以從犯證人身份出庭作供。陳梓華表示,2019年11月黎智英邀請陳到黎宅聚餐,出席者包括林卓廷和李卓人。黎提及「和理非」(和平、理性、非暴力)應是主要抗爭手段,批評勇武派「無組織,無分寸」兼濫用暴力。另外,陳梓華大爆黎智英想建立「大台」,橫跨勇武派及「和理非」。
着李宇軒晤美議員勿提黎
陳梓華說,2019年8月左右,黎智英助手Mark Simon說,美國共和黨參議員Rick Scott將來港,Rick想和年輕人見面,了解香港當時情況,並邀請陳出席。被問到Mark Simon 是否覺得陳是年輕人,陳梓華稱,黎智英及Mark Simon當時覺得,激進思想屬年輕人主導,非傳統泛民支持者便屬「後生」。最終,陳梓華沒空赴會,跟Rick Scott見面的人,有李宇軒及一名前線女示威者。庭上顯示相關訊息,顯示陳梓華曾引述Mark Simon 說話,着李宇軒別向Rick Scott提及「backer」。陳昨解釋稱,「backer」即是眾籌登報活動墊支的黎智英及Mark Simon。
陳梓華續說,2019年11月,馬鞍山有支持政府人士遭人點火成為火人。同月13日,陳在黎智英住所跟黎智英見面,出席者包括林卓廷、李永達和李卓人。席間,黎智英大力批評馬鞍山燒人事件,認為勇武派「無組織,無分寸」,愈發濫用暴力,謂如果「搞出人命」,整個運動就會失去道德高地,失去國際支持,強調要守底線。黎智英再要求陳梓華聯絡勇武派領袖,希望說服他們對話,稱如果《蘋果日報》不報道勇武派,該派的影響力已經大大減低。黎當時又指,「和理非」應是主要抗爭手段,泛民擁有足夠本土資源及國際地位,爭取香港政府回應。以陳梓華理解,黎所說的是回應五大訴求。
陳梓華昨在庭上提及,黎智英希望2019年11月24日區議會選舉前,勇武派不要暴力抗爭。另外,黎智英想建立領袖團隊,以陳的理解,意思即橫跨勇武派及「和理非」的「大台」。控方展示相關訊息對話,顯示黎智英在區選後,曾傳訊息給陳,談及要和「泛民大佬」傾。到2019年11月27日,陳梓華登上黎智英的私家車,到中環一處停泊,司機落車,陳梓華交出手機後,便跟黎智英單獨傾談。期間,陳說聯絡勇武派領袖有困難,黎智英回答「唔緊要」,說已大致掌握勇武派的資料及動向;又謂隨着泛民區選大勝,未來要結合街頭、議會及國際線力量,以延續反修例運動熱情,「推爆政府」,逼政府回應訴求。
黎指美要求不可有人死亡
陳梓華認為,黎智英覺得勇武派影響愈小,對整個運動就愈健康,也可迎合西方期望。到2020年約3月,陳梓華才知道一直以來,黎智英不是純粹想爭取國際支持,而是黎已經知道某些要求,要盡量滿足。這些要求包括不可有示威民眾或警察死亡,亦不發生無止境的暴力。黎說這些是美國政府的內部想法。
涉案4名被告包括黎智英(76歲)、蘋果日報有限公司、蘋果日報印刷有限公司及蘋果日報互聯網有限公司。4名被告同被控一項串謀刊印、發布、邀約發售、分發、展示及或複製煽動刊物罪,以及一項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黎智英另被控一項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案件編號:HCCC 51/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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