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院刑案平均輪候442日 近年新高
【本報訊】司法機構處理積壓案件欠決心一直為人詬病,根據司法機構提交立法會財務委員會的文件,去年在區域法院刑事案由被告首次提訊到聆訊,平均輪候時間為442日,創近年新高;高院原訟庭刑事案平均則輪候時間為352日,亦是近年第二高。
司法機構政務處在文件承認,原訟庭刑事案平均輪候時間仍偏長,由於多個因素影響令輪候時間「被扭曲」,包括疫情導致案件積壓,以及優先處理複雜的反修例及國安案件,加上司法機構人手持續短缺。截至2月底,各級法院已完成約93%反修例及87%國家安全案,司法機構說相信絕大部分案件已排期今明年審訊,對輪候時間的影響會逐步減低。
原訟庭法官空缺增至12人
由於法官退休及升遷等因素,原訟庭法官空缺由2021/22年度的8人,增至2023/24年度的12人。司法機構指近年已更頻密公開招聘,新一輪原訟庭法官公開招聘工作已在去年10月展開,料今年將有新任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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