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叫囂滋擾雜貨店 5男判守行為

案發現場為旺角彌敦道阿布泰雜貨店。 案發現場為旺角彌敦道阿布泰雜貨店。
案發現場為旺角彌敦道阿布泰雜貨店。
【本報訊】5名男子去年2月涉嫌於旺角彌敦道阿布泰雜貨店叫囂,滋擾顧客,5人先後被捕,包括兩名年僅14至15歲的少年。他們否認遊蕩導致他人擔心罪,案件昨續審。惟控方審視證據後,決定同意讓5名被告簽保守行為方式處理。裁判官下令5人自簽2,000元,守行為24個月,控罪撤銷。
其中2人僅14及15歲
5名被告依次是14歲及15歲男學生、26歲文員葉嘉健、28歲保險從業員葉子健及25歲無業漢曾維誠。資料顯示,林景楠是阿布泰的東主,也是泛民初選案被告之一。他在該案中原本表示擬不認罪,後來改為認罪,並願意當控方證人。他之後在Facebook貼文,表示「黃色經濟圈是錯誤示範」,另又指「香港不能亂,也亂不起」。
5人被控於2023年2月3日在彌敦道荷李活商業中心地下「阿布泰國生活百貨」,在上述建築物的共用部分遊蕩。另外,首名及次名被告被控於同月5日在上址遊蕩,導致戴榮曦合理地擔心本身的安全或利益。據被告跟執法人員所作的錄影會面片段顯示,首被告說,從社交媒體認識綽號「勇狗」的被告曾維誠,案發當日,首被告相約他們到阿布泰店舖「搞事」。另外,據控辯雙方承認事實,次被告警誡下稱,他不過幫其他人拍片,曾維誠承認大叫騷擾到人。案件編號:WKCC 3157/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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