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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肆走塑倘未合格 「半年適應期不執法」

環保署建議食肆在適應期內用盡存貨,轉用符合法例的餐具。 環保署建議食肆在適應期內用盡存貨,轉用符合法例的餐具。
環保署建議食肆在適應期內用盡存貨,轉用符合法例的餐具。
環保署簡介 4•22起首階段推行
管制即棄塑膠新法例將於本月22日正式實施。環境保護署昨日舉行簡介會,指法例不會針對一般市民,僅針對餐具從供應方面做出管制,新例生效之後的6個月是適應期,政府不會在適應期內對違規店舖或食肆進行執法,而會走訪相關食肆、店舖等進行宣傳,待適應期後,有店家屢勸不改才會進行執法。另外,一些諸如螢光棒、塑膠棉花棒等非生活必需品及有可替代方案的產品也會受到新法例限制。
環境保護署表示,早前的調查發現,已經有超過兩成被訪食肆開始走塑,相信現時的食肆走塑比例一定不止兩成。而署方已經實地走訪兩萬間中小型食肆,亦發現當中有部分食肆已經完成轉型,使用符合新法例的環保餐具,未轉型食肆也已經知悉有關走塑的法例。
走訪宣傳新例 了解店舖困難
就執法一事,該署助理署長鄭健表示,會採取循序漸進的執法模式,新例生效之後的6個月適應期內,會走訪相關食肆、店舖等,主要進行宣傳工作,並了解相關走塑的情況。他重申,不會在適應期內對違規店舖或食肆進行執法。但適應期後,有店家屢勸不改才會進行執法。環保署建議商戶盡快在適應期內把受規管產品的存貨用完,避免浪費,並盡早預備合適替代品。
環境保護署署長徐浩光表示,對於屢勸不改的商家會先行進行走訪了解,知悉其未能做到走塑的原因,如果在走塑方面有困難的話會提供相應幫助,並會將相應未改善的商家進行記錄,如商家在之後的走訪中被發現未有改善,且沒有任何特別的情況下會對其發出勸喻和警告信,之後才會因應情況進行執法。
檢視成效 未定次階段時間表
徐又稱,現在市面上的一些塑膠替代品的價格已經很接近傳統塑膠製品,但質素較好的產品會相應價格較高。對於第二階段的時間表,徐表示,會關注市場上是否有成熟的可負擔的替代品,然後檢視自身工作情況,再進行下一步工作,目前則暫時未有相關時間表。
該署又稱,為方便業界選購合適替代品,環保署2022年委聘香港品質保證局設立綠色餐具平台,鄭健指,平台現有逾60間餐具供應商和逾720款經確認合規的非塑膠即棄餐具產品供業界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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