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怕失良機 前環境局官員:先徵費後適應

【本報訊】社會近日傳出反對全面實施垃圾徵費的意見。前環境局官員認為,港府不應因社會近期反應而倉促決定徵費去向,倡先實施徵費後再適應,反問如果錯失今次推動減廢的良機,如何對得住未來的年輕人。學者亦認為,縱使回收配套未必完美,但仍需先踏出第一步,建議實施初期寬鬆執法,令市民適應並移風易俗,重新審視如何對待所生產的垃圾。
有份草擬垃圾徵費法案的前環境局局長黃錦星昨表示,過去港府邀請屋苑參與廚餘回收先導計劃,但反應相當冷淡,只得數個屋苑參與,但垃圾徵費實施前夕卻湧現逾100個屋苑申請安裝廚餘回收桶,可見到垃圾徵費刺激回收的「力量很大」。他又指現時不論膠樽及玻璃樽的回收率甚低,港人每使用10個只有一個,擔心本港若錯失徵費這個良機,即使回收配套做得再好,社會亦未能善用,希望大家把握契機,迎難而上。
學者倡初期寬鬆執法
對於有議員指經濟欠佳下,當局不應推垃圾徵費。黃錦星認為,港人正要把握機會,向年輕一代說明不論經濟情況都不能犧牲環境,又指國家亦重視資源循環「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呼籲各界珍惜歷屆政府與市民一直醞釀及支持的政策,並需要有破冰前行的決心,「如果錯失呢個良機,試問大家點樣對得住我哋嘅年輕人?我哋畀咩訊息年輕人呢?」
香港浸會大學生物系榮休教授黃煥忠亦指出,社會不應考慮延遲徵費,亦不能等到回收配套做到「滴水不漏」才推行,形容全世界沒有地方一下樓即可以回收廚餘,最重要有渠道予居民參與。黃煥忠提到,在沒政策推動下,港人自願參與的回收率達30%,已十分成功,之後便需徵費推動,令市民衡量是否願意多行一步回收廢物。他認為,徵費實施首年可寬鬆執法,集中宣傳教育,令市民更容易適應,否則徵費只會無限期推遲,香港減廢無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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