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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署改車牌查冊規定 記協申覆核

【本報訊】運輸署檢討車牌查冊程序後今年初實施新安排,列明車輛登記冊的目的,當中未有包括傳媒採訪報道,但同時引入例外情況的申請程序。香港記者協會前日入稟高等法院,就運輸署修改車牌查冊安排申請司法覆核。入稟狀指,截至今年3月底,沒有一間傳媒申請查冊成功或者完成審批。
實施後無傳媒成功查冊
申請人為記協,建議答辯人為運輸署長,入稟狀指運輸署在今年1月修改查車牌規定,傳媒查冊須書面向運輸署長申請,陳述查冊目的及解釋如何符合公眾利益等。不過,截至3月底,沒有傳媒申請查冊成功,署方亦要求記者回答大量問題,例如要求記者回答查冊如何符合公眾利益、是否與法庭訴訟或執法部門調查有關、如何用作新聞用途等,做法不合理,與香港電台《鏗鏘集》女編導蔡玉玲案的判決有衝突。
記協質疑程序緩慢,屬不當拖延。入稟狀強調,傳媒查冊有助報道公眾關注的議題,對法治亦有幫助。運輸署修改查冊規定,令記者獲取資料面臨重大困難,影響普通法及《基本法》第27條保障的新聞自由,因此入稟要求法庭批出司法覆核許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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