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鍊11歲童下體 男導師囚7個月

【本報訊】一名男義務導師涉嫌在深水埗香港社區組織協會的功課輔導班中,多番非禮一名11歲男童,包括摸及鍊男童陰莖,過程被「天眼」攝下。該導師面對3項非禮罪受審,並於上月被裁定其中一罪罪成。區院暫委法官鄭明斌昨判處被告監禁7個月。鄭官指本案情節並非同類案件最嚴重,但不能忽視被告與事主年齡相距逾30年,事主對被告非常信任,視他為父親,故屬破壞誠信,必須判監。
官斥被告破壞誠信
現年45歲被告何永恒,在一間大學商學院任職行政主任,原被控於2022年8月13日至27日期間,5次在桂林街社協多用途活動室內非禮男童X。被告在社協功課輔導班擔任義務導師。X案發時年約11歲。由於X未有出庭作供,控方只就其中3罪繼續檢控,其餘兩罪獲准存檔法庭。是次被裁定罪成的控罪發生於8月13日。法官指,認同被告對涉案非牟利組織貢獻良多,對學生付出心力,辯方求情指本案屬單一事件。法官亦考慮到被告的非禮行為均隔着褲進行,犯案時間僅數秒。
不過,法官考慮到被告與事主的年齡相距並涉及破壞誠信,必須判監以收阻嚇作用,最終以監禁7個月作量刑起點,因被告不認罪沒有任何扣減;被告在自辯時稱,他跟X關係要好,情同父子,兩人會有身體接觸,但否認曾非禮X,並稱閉路電視顯示的,或是他的手指「在空氣中郁動」。根據活動室閉路電視片段,被告在案發當日曾多次掃及摸X大腿內側、膝蓋,以及隔着褲摸和鍊X的陰莖。案件編號:DCCC 106/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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