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水埗跨部門反黑工 12內地人被捕
【本報訊】深水埗區執法人員聯同入境事務處人員,早前根據線報及經調查後,於本周二(2日)在深水埗及長沙灣區,展開代號「冠軍」的跨部門反罪惡行動,突擊搜查區內多個地點並採取拘捕行動。行動中,人員共拘捕12人(23至62歲),包括11名內地男子及一名內地女子,他們分別涉嫌「違反逗留條件」、「逾期居留」及「非法入境」等。所有被捕人已被帶走調查,將會轉交入境事務處跟進。
僱主可罰款50萬元囚10年
根據香港法例115章《入境條例》第38AA條,非法入境者、受遣送離境令或遞解離境令規限的人、逾期逗留或被拒絕入境人士不得接受有薪或無薪的僱傭工作,開辦或參與任何業務,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5萬元及監禁3年。另外,僱主若僱用不可合法受僱的人,而該人是非法入境者、受遣送離境令或遞解離境令規限的人、逾期逗留或被拒入境人士,最高刑罰為罰款50萬元及監禁10年。
人人做記者
爆料方法 :
爆料熱線:
(852) 3600 3600
傳 真:
(852) 3600 8800
SMS:
(852) 6500 6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