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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員涉醉酒鬧事 拒認刑毀食肆

被告簡偉迪被控「醉酒及行為不檢」及「刑事毀壞」兩罪,案件稍後開審。 被告簡偉迪被控「醉酒及行為不檢」及「刑事毀壞」兩罪,案件稍後開審。
被告簡偉迪被控「醉酒及行為不檢」及「刑事毀壞」兩罪,案件稍後開審。
傳已被停職 6‧11開審續准保釋
男警在休班期間於深水埗福華街一食肆對開涉嫌醉酒鬧事,並損壞食肆的玻璃門,事後被控「醉酒及行為不檢」及「刑事毀壞」兩罪,案件昨於九龍城裁判法院再提訊。被告不認罪,裁判官把案排期至6月11日開審,預計審訊兩天,被告獲准以原有條件繼續保釋。
涉案44歲被告簡偉迪,控罪書上報稱警員。據悉,他已被停職。他被控於2023年1月27日,在福華街17至25號地下Eleven Lounge & Restaurant外醉酒,在公眾地方行為不檢。他另被控於同日同地,無合法辯解而損毀屬於上述食肆的一趟玻璃門,意圖損壞該財產或罔顧該財產是否被損壞。
控方證人6月始回港
控方表示,將會傳召9名控方證人,並有一段拍到被告及另一女子在案發現場出現的片段播放。辯方要求案件可作審前覆核,並希望可遷就辯方代表大律師的時間,能於6月才開審。裁判官指案件已拖延很長時間,認為毋須作審前覆核,並一度指要3個月後才開審屬「太離譜」。不過其後得悉因有控方證人要6月才能回港作供,最終批准案件押後至6月11日開審。
警務人員過往不時捲入醉酒而產生的案件。其中一名52歲男警於2022年10月休班期間疑受酒精影響,在香港仔置富花園地下電梯大堂兩度襲擊保安員。他被控兩項普通襲擊罪,以及一項作為交替控罪的醉酒罪,案件於去年5月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時,控方同意被告以守行為方式處理案件,裁判官最終下令被告自簽2,000元守行為24個月,控罪撤銷。此外,一名中年女警於去年10月休班時,被發現在港鐵大學站懷疑身上有酒氣,執法人員把她帶到中文大學醫院作進一步調查時,她突然情緒激動,並反鎖自己於其中一間病房。該女警最終被捕,被票控一項醉酒及行為不檢罪,現正被停職。案件早前於沙田裁判法院作提訊,被告不認罪,案件定於4月25日開審。案件編號:KCCC 1460/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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