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五星旗區旗丟渠 無業漢判監45天
【本報訊】無業男子於去年7月在港鐵朗屏站附近,涉嫌搖晃懸掛路邊的五星旗及區旗,並將之拆下扔進明渠。
稱失業宣洩犯案
男子及後被捕,控以侮辱國旗及侮辱區旗兩罪,他否認控罪,案件原定昨日於屯門裁判法院開審,但被告改為認罪,裁判官黃國輝最終判處被告監禁45天。黃官指五星旗及區旗有象徵國家主權的意義,無論涉案旗幟有沒有被弄污,被告把旗拆下來的行為,已屬侮辱。
涉案36歲被告諸榮鋒,報稱無業,被控於2023年7月3日在在港鐵朗屏站D出口外近燈柱GD7218,公開及故意以玷污的方式,分別侮辱國旗及區旗。辯方昨求情指,被告沒有預謀犯案及政治動機,他當時因失業及經濟壓力而一時失控,以錯誤方式宣洩情緒。
案情指為慶祝香港回歸紀念日,有元朗居民將五星旗和區旗掛在元朗明渠上的行人路。案發當日下午近6時半,有途人見到被告站在朗屏站D出口外近燈柱位置,雙手不斷將一支五星旗前後搖晃。該名途人及後聽到「砰」一聲,回頭看到五星旗掉落在明渠。被告及後再前後搖晃另一支區旗,途人以手機拍攝到過程,被告將區旗及旗杆丟落明渠,然後離開。途人遂報案,執法人員到場發現旗幟上有黑色污漬和劃痕,翌日在被告住所將他拘捕。案件編號:TMCC 1472/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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