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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4.7億 《香港01》母企主席于品海即時破產

商人于品海被頒令即時破產。 商人于品海被頒令即時破產。
商人于品海被頒令即時破產。
去年10月遭入稟 開審前欲延期官拒申請
屢傳財困的《香港01》母公司南海控股之主席于品海,於去年10月被一間建設銀行相關公司入稟高院對他提出破產呈請,案件昨於高院開審。經過與訟雙方陳詞後,高院暫委法官唐思佩決定頒令于品海需即時破產,下令于需支付訟費,並要以彌償性基準計算。據悉現時于連本帶利共欠呈請一方4.7億元,法官信立于無力償還該筆債項,故頒令于破產。法官亦將於稍後頒發判詞解釋裁決理據。
本案呈請人是建銀國際海外有限公司,答辯人于品海。于昨沒有到庭,由大律師代表陳詞。于的代表律師先申請將案件押後,好讓于再存入誓章以解釋呈請方的會計報告,指于持有南海控股資不抵債之事。惟法官聽取雙方陳詞後,拒絕于的押後申請。
法官指于在上周一(3月18日)才提出該申請,但是法庭早前已作出指示,稱在2月19日後便不得再存入誓章。但于直至距離正式開審的5個工作天,才申請延期,法官認為屬於太遲,且于未能提供任何合理解釋。另外法官亦認為,即使再給予時間于再存入誓章,亦未能解決到呈請方會計報告提出的質疑,故拒絕于的申請。
據庭上披露,于品海早前以他持有的南海控股54.6%股份作為保證,輔以其提交有關南海控股的會計報告支持。據該報告,南海現時市值約為12億元,若以純數學計算,于所持股份市值約7.5億元,足以抵銷于的債項。不過若根據呈請一方呈交的會計報告指,南海的估值並不如于所提交報告所指的價值。
呈請方的報告指,南海控股現時淨資產為負債39億元,對方的報告聲稱南海控股有4個包括廣州及深圳等的內地項目,可獲逾170億元人民幣,但是當中有3個項目均有問題,故未必可以獲得相關的利潤。
呈請方指南海控股資不抵債
呈請方根據現時所有的會計報告指出,南海控股現時屬資不抵債,于持有的南海控股之股份,未能作為于可還款的保證,呈請方要求法官頒令于須即時破產。
是次破產呈請涉及由于出任擔保人的一間英屬維爾京群島公司之貸款。建銀國際持有一間英屬維爾京群島公司Pippen Limited於2017年3月24日發行的債券,據債券條款,Pippen要在2021年3月24日,向建銀國際償還3.84億元。香港公司大地控股有限公司及于品海就於發行債券的同日,與建銀國際訂立擔保契據,就Pippen發行的債券出任擔保人。
Pippen在還款到期日違約,未有向建銀國際支付上述的3.84億元,之後只零星償還了約3,700萬元利息和部分本金。建銀國際終入稟高院向于及該兩間公司連本帶利追討債項,直至現時債項為約4.7億元。因于一直沒有還款,建銀國際最終入稟高院向于品海提出破產呈請,要求法庭頒令于破產。案件編號:HCB 6118/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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