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聞港聞

摸男童下體 45歲功輔班男導師候判

【本報訊】一名男義務導師在深水埗一非牟利組織的功課輔導班中,涉嫌多番非禮一名11歲男童,包括摸及捏男童下體。該導師面對3項非禮罪受審,昨在區域法院被裁定其中一罪成立。法官指被告是主動刻意觸碰男童,並非意外,又批評被告辯解牽強,下令將被告收押至4月5日判刑。
現年45歲被告何永恒,在一間大學商學院任職行政主任,他被控於2022年8月13日至27日期間,5次在桂林街香港社區組織協會多用途活動室內非禮男童X。被告在香港社區組織協會功課輔導班擔任義務導師。X案發時年約11歲。由於X未有出庭作供,控方只就其中3罪繼續檢控,其餘兩罪獲准存檔法庭。
控方主要依賴活動室的閉路電視片段、被告向執法人員所作的陳述來舉證。而辯方的說法是,被告沒有非禮事主,亦爭議被告的陳述可否呈堂。被告在審訊時自辯說,他跟X關係要好,情同父子,兩人會有身體接觸,但否認曾非禮X,並稱閉路電視片段所顯示的,或是「手指在空氣中郁動」。
官斥供詞牽強 有違常理
裁判官昨裁決時指,執法人員拘捕被告時,只提及一項非禮罪,做法或令被告未能充分掌握指控的嚴重性,裁定被告的陳述不可呈堂。裁判官續指,被告供詞牽強有違常理,拒絕接納。根據閉路電視片段,被告曾多次掃及摸X的大腿內側、膝蓋,以及隔着褲摸和捏X的下體。裁判官指,被告的觸碰是主動而非意外,不屬於親暱友好,而屬刻意侵犯,因此裁定被告其中一罪成立,其餘兩罪,考慮到被告所坐的位置,以及閉路電視的角度未能拍攝到,法庭不能肯定被告有做出控方指稱的侵犯行為,因此裁定該兩罪罪名不成立。案件編號:DCCC 106/2023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網 iPhone/ iPad/ Android/
人人做記者
爆料方法 :
爆料熱線:
(852) 3600 3600
傳 真:
(852) 3600 8800
SMS:
(852) 6500 6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