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警涉超市偷食 拒認罪續准保釋
案件定於6‧3開審
女警被指在去年7月的休班期間,於屯門一間超級市場涉嫌偷取食物,包括豆腐、通心粉和金菇等。執法人員經進一步調查及徵詢法律意見後,正式落案控告她一項盜竊罪,案件昨於屯門裁判法院再提訊。被告否認控罪,裁判官把案件定於6月3日開審,預計審訊需時一天,期間被告續准保釋。
涉案40歲被告黎美芬,報稱公務員,居於屯門。據悉,她已被警隊停職。她被控於2023年7月26日,在屯門時代廣場北翼2樓惠康超級市場偷竊一包餅乾、一包通心粉、一盒豆腐、一支飲品、兩個奇異果、一包豆、一包金菇、一包青椒及一包粟米,而上述物品為牛奶有限公司的財產。
將傳召專家講述精神狀況
被告昨身穿淺綠色上衣及黑色長褲,把頭髮紮成馬尾應訊。她輕聲表示否認控罪。據控方透露,本案共有3名控方證人,被告沒有任何招認,亦沒有警誡供詞。辯方則稱不會爭議閉路電視片段的真確性,但會傳召兩名專家證人,講述被告的精神狀況。
警員過往不時捲入店舖盜竊案件。30歲警隊女督察吳詠恩在2022年11月休班到荃灣的百貨公司超級市場,涉嫌把總值700多元的水果和凍肉放入自攜環保袋內,未有付款就離開。她經審訊後被裁定盜竊罪成,去年7月被判接受160小時社會服務令。另外,當差逾30年的50歲女警劉潔兒,2022年休班時於一間名牌時裝店內,涉偷去一頂值逾5,600元的帽,經審訊後被裁定盜竊罪成,去年6月被判入獄3個月,緩刑12個月。案件編號:TMCC 2381/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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