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聞港聞

垃圾徵費試上路 先天不足補漏洞

講了廿年的垃圾徵費計劃,原定下月1日實施,奈何港府解說不清,操作混亂,出師不利,官員一句「鋸斷地拖棍再放入指定垃圾袋棄掉」,更成為壓垮駱駝的最後一根稻草,不得不匆匆推遲至8月1日才實施。港府日前宣布,下月1日將在14個試點「先行先試」垃圾徵費,這固然是應有之義,但最重要是從善如流,填補漏洞。
14個試點分布在政府合署、公共屋邨、單幢唐樓、商場及食肆等,由政府提供免費指定垃圾袋。相對於2006年及2014年推出的試驗計劃,今次所謂的先行先試規模最小,參與人數也最少,而且不包括學校、大型公園、政府宿舍、康樂設施、診所、醫院、酒店等,遭議員和環團質疑欠缺代表性。
更為人詬病的是,政府大樓只有西九龍政府合署參與,環境及生態局所在的政府總部未有參加。當局辯稱,政總採用總體收集垃圾模式,在垃圾徵費計劃下,將會是按重量收費而非用指定垃圾袋,整個操作和現在並無大分別,不能反映強制使用指定袋的情況。這就更加令人奇怪了,為何政總可以按重量收費,而一般商廈和屋苑不可以?
垃圾徵費在香港是一個全新概念,宣傳、教育和操作全部都要經過深思熟慮。很明顯,港府講就天下無敵,做就無能為力,正因為宣傳、教育和實際操作都一片混亂,市民和商界無所適從,終於搞得倒瀉籮蟹,不得不推遲執行。在8月1日來到之前,港府先作試驗收集意見,絕對無可厚非,但別說試點太少,就說指定垃圾袋能否在每家每戶落實執行,外界早就非常疑慮。
試想想,一般私人屋苑都在樓層設有大型垃圾桶,或直通地面的垃圾槽,供各戶倒垃圾。正因如此,居民即使不用指定袋包裹垃圾,屋苑管理處也難以知悉是誰家所為。當局一味叫鄰居互相監察,即是篤灰,這對睦鄰關係一定構成負面影響。而管理處也不是執法部門,頂多只能向居民作出勸喻。與其難以落實執行,何不只規定屋苑管理處購買指定垃圾袋包裹整幢大廈的垃圾,再由管理處就使用指定袋的費用,向住戶收取管理費?這不是省時有效得多嗎?
有管理處的屋苑尚且問題多多,三無大廈要嚴格執行垃圾徵費,更無異於天方夜譚。全港三無大廈數目不在少數,難道港府在每幢大廈都搵專人檢視住戶有否使用指定袋嗎?若只能隨機執法,對減少垃圾量必然大打折扣,甚至會因為執法問題引發民怨;更不必說基層倒垃圾成本大增,並無誘因要他們遵守新法。
最蹊蹺的是,《財政預算案》預測下年度垃圾徵費,將為庫房帶來17.9億元收入,較原預測多逾一倍,外界早就質疑政府真正目的是「搶錢」。近日又有議員發現,食環署預測今年垃圾收集量的指標,與去年同樣是逾212萬公噸,垃圾量並無因為徵費而減少。總而言之,當局必須趁着先行先試檢視和修補漏洞,否則垃圾徵費只是盲攪一場,添煩添亂,對環保毫無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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