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動綠色金融 環團斥規劃欠奉
【本報訊】政府《財政預算案》提出本港正邁向國際綠色金融中心,並推出或延長相關資助計劃。不過,有環保團體批評港府推動的相關措施均屬「低層次」,並沒有由上而下的綠色金融轉型規劃及路線,部門各自為政,而針對「漂綠」的法規亦不足,落後於新加坡及日本東京等。
縱使港府以綠色債券發行額亞洲第一,自詡為亞洲綠色金融中心,但綠色和平與低碳想創坊聯合研究,檢視金融管理局和證監會的政策和指引等,發現現時港府及監管機構各自推出零散的綠色金融相關政策,如證監會的綠色金融策略框架、港交所的上市公司ESG披露規則等,令社會難量度政策成效。相反,上海、新加坡和東京等亞洲金融中心均由最高級財金部門帶領,並具發展路線圖和時間表。
其次,隨着監管機構對公司ESG的要求增加,消費者亦關注產品是否「環保」,部分公司或借廣告、產品轉物料等方法營造品牌環保的錯誤印象,俗稱「漂綠」。
研究指香港仍未有打擊漂綠法規,僅依賴《商品說明條例》和港交所等指引,又引述金管局報告指,綠色債券存在漂綠行為並不罕見,相信相關企業會受到市場懲罰。
相比之下,新加坡、東京和南韓首爾已加強報告要求或正為「反漂綠」立法,例如新加坡要求大型非上市公司在2027年起需披露氣候影響;上市公司則在2025年開始。團體要求,本港金融監管機構應設立嚴格的審核流程和第三方審計,防止資金流向對環境有害的污染項目,以免香港淪為「漂綠之都」。
時間表百無 「傾吓當做咗」
綠色和平項目主任伍漢林表示,推動綠色金融並非「開峰會傾吓當做咗」,需要實質由港府規劃,定出相關法例及時間表,但最新的財政預算案並沒有相關的研究,令人失望,期望港府拿出領導能力,帶領業界推出真正的綠色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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