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擅攜文件離收押所 鄒家成女律師押6‧27審
【本報訊】因涉及泛民初選案而正被還押的鄒家成,去年5月涉嫌未獲相關部門許可下,將投訴信交給其女律師,以代為轉交申訴專員公署,對方隨後把文件攜離荔枝角收押所。事隔近半年,鄒及女律師同被控一項「將未經授權的物品攜離監獄」罪,案件昨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再提訊。兩人不認罪,排期6月27日開審,預期審期3日。
兩名被告分別是鄒家成(26歲,無業)及胡詠斯(30歲,助理律師)。他們被控於或約於2023年5月2日,在香港將未經授權物品攜離監獄,即一份文件。
鄒續還押 女被告准保
法庭昨處理兩名被告答辯,兩人不認罪,控方指,將會傳召8名證人,當中包括懲教人員。辯方稱,除了被告外,沒有其他辯方證人。控辯雙方同意,審期料需3日。法庭遂排期6月27日開審,候審期間,鄒家成續還押,女被告續准以2萬元現金保釋。案件編號:WKCC 4600/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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