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燒橋停電17萬戶遭殃 中電仍獲1940萬元獎賞
足以抵銷罰款 當局被斥未應市民訴求
本港兩家電力公司近年屢現停電事故。當中,中電前年元朗電纜橋起火事故,更導致17.6萬住戶受停電影響。當局表示,兩電過去由2019年至2022年期間均有多宗停電事故,當中港燈超過700宗,而中電更逾1.2萬宗。不過,中電發生元朗火燒橋事故同年竟獲發逾1,900萬元恢復供電獎賞。
議員簡慧敏昨日在立法會會議中向環境及生態局局提出質詢,包括兩電力公司的電力供應,停電事故及因停電事故被罰或其後在指定時間內恢復供電而獲獎勵的金額等。
環境及生態局表示,中電前年因為元朗電纜橋起火事故,有17.6萬戶受停電影響,全年亦有2,987宗停電事故,不獲供電可靠性的獎賞,但就獲1,940萬元恢復供電的獎賞。按當局提供由2019年至2022年的數據,中電4年內的停電總數高達12,454宗,次數最多的為2019年,有3,245宗,停電時間最多為2020年的2,259分鐘,而受影響人數最多則為2022年的元朗電纜橋起火事故。
港燈4年729事故亦有獎
至於港燈,前年有140宗停電事故,涉及最多8,223戶停電,獲得920萬元供電可靠性的獎賞,以及920萬元恢復供電獎賞。由2019年至2022年4年計算,港燈一共有729宗,停電時間最多為282分鐘,而4年內每年均獲得供電可靠性及恢復供電獎賞。
政府在保留現有機制下,額外引入新懲罰機制,單一事故客戶停電時間總和達一定門檻,兩電准許回報須扣減,中電累計停電達1,500萬分鐘(25萬小時)須扣減約2,000萬元,港燈達約500萬分鐘(約8.3萬小時)須扣減1,000萬元。政府同時指嚴重至觸發懲罰機制的大停電,不會重複計算在現有賞罰機制中。不過,有議員指賞罰機制是以年度平均表現計算,嚴重事故會拉低表現,但如不被計算在內,兩電在賞罰機制下於「供電可靠性」及 「恢復供電」或仍可分別獲0.015%准許利潤獎勵,即共約0.03%,足以抵銷罰款機制下的最高罰款,批當局偷換概念,沒回應市民訴求。
中電未來5年投資529億
另外,在未來投資上,中電在2024年至2028年的總資本開支估算為529億元,當中主要包括發電系統(如電池儲能系統發展項目)估算開支為132億元;和輸配電系統(如興建新電力分站、增設線路、改良和加強現有系統)估算開支為383億元,以確保有足夠的輸配電設施,應付北部都會區和新數據中心等新增發展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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