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署擬修改撥款手冊 「特殊情況」停津助NGO
【本報訊】社署擬修改《整筆撥款手冊》(下稱《手冊》),勢影響目前全港171間,獲社署整筆撥款津助提供福利服務的非政府機構(NGO)。據知,社署將新增條款列明政府可基於「任何特殊情況」,認為機構提供的津助服務不再需要或不合適時,社署保留向服務提供者發出為期30日通知期終止津助的權利。同時,《手冊》擬新增條款列明該署需就不同服務檢討,並在檢討後把不設時限的《津貼及服務協議》(下稱《協議》)轉為有指定時限,以切合不時改變的服務需要及規定。有立法會議員冀社署交代何謂特殊情況及有否上訴機制,亦憂慮做法有政治審查之虞。
服務協議設指定時限
社署回覆傳媒查詢時指,該署既有權也有責因應不斷轉變的需要,修訂《手冊》條文,在整筆撥款津助制度下接受政府津助的機構必須遵從《手冊》指引,未有正面回應為何提出該修訂。社署又指,會在檢討後把不設時限的《協議》轉為有指定時限,以切合不時改變的服務需要及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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