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場檢53公斤歐洲鰻鱺魚苗
【本報訊】漁農自然護理署公布,前日在香港國際機場檢取53公斤受管制的瀕危品種歐洲鰻鱺魚苗(圖)。相關入口商可能違反《保護瀕危動植物物種條例》,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1,000萬元及監禁10年。
屬受管制瀕危物種
香港海關截查一批從毛里塔尼亞經土耳其到港,報稱為毛重353公斤非洲鰻鱺。經漁護署檢驗後,發現該批貨物為鰻魚魚苗,當中混雜了受管制的歐洲鰻鱺魚苗。歐洲鰻鱺為《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附錄II物種,其國際貿易受許可證制度規管。本港需執行有關公約,該署隨即根據《保護瀕危動植物物種條例》(第586章),檢取了共53公斤的鰻魚苗作跟進調查。
漁護署發言人稱,歐洲鰻鱺的幼體生於海洋,長成玻璃鰻後會進入淡水生境。牠們於淡水生境會生長至成體,繁殖時會洄游到海洋,一生只會產卵一次,產卵後便會在海中死亡。歐洲鰻鱺面對最大的威脅之一是被過度捕撈。歐洲鰻鱺的存活狀況目前被國際自然保護聯盟評為極度瀕危。任何人如非按照《條例》規定進出口或管有瀕危物種均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1,000萬元及監禁10年,有關物品亦會被充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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