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呃遮仔會貸款14萬 警員認欺詐4‧3判刑

身為高級警員的被告林俊杰(右),承認兩項欺詐罪保釋候判。 身為高級警員的被告林俊杰(右),承認兩項欺詐罪保釋候判。
身為高級警員的被告林俊杰(右),承認兩項欺詐罪保釋候判。
高級警員訛稱沒有向銀行或財務機構貸款,涉嫌詐騙香港警察儲蓄互助社(俗稱「遮仔會」,下稱互助社),向他批出兩筆共逾14萬元的貸款,遭廉政公署落案控以兩項欺詐罪,案件昨於西九龍裁判法院再提訊時,被告承認兩罪,裁判官批准被告保釋至4月3日判刑,期間為被告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
涉案47歲被告林俊杰,報稱高級警員,案發時亦是互助社社員。被告被控兩項欺詐罪,首罪指他於2021年2月10日至2021年2月19日期間,填寫2021年2月10日的互助社貸款申請表,在申請表上訛稱他沒有向其他銀行或財務機構申請任何貸款;以及訛稱申請表上載有的所有資料均為正確及完整;並意圖詐騙而誘使互助社批出一筆80,160元的貸款。
隱瞞125萬未償還款項
第二項控罪指他於2021年10月5日至2021年10月18日期間,填寫2021年10月5日的互助社貸款申請表,並意圖詐騙而誘使互助社批出一筆60,120元的貸款。
被告昨日承認兩罪,同意案情透露,廉署調查發現,被告申請該兩筆貸款時,尚欠一間銀行及3間財務機構未償還貸款,最少共約125萬元。如儲蓄互助社知悉貸款申請表內的資料為虛假或不完整,便不會向被告批出該兩筆貸款。
警員詐騙「遮仔會」案件過往屢見不鮮。其中入職警隊25年的男警長黃栢倫,於2017年至2019年間,兩度虛報其貸款每月所需償還金額,從而詐騙互助社向他批出兩筆貸款共約16.5萬元,他承認兩項欺詐罪,被判入獄3個月。
另外,時任男警長羅志民於2017年8月至2020年10月,詐騙互助社向他批出4筆貸款共逾76萬元,他承認4項欺詐罪,被判240小時社會服務令。案件編號:WKCC 4138/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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