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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方指問元朗部署為方便生事 林卓廷不同意

林卓廷 林卓廷
林卓廷
【本報訊】前民主黨議員林卓廷等7人同被控於2019年7月21日在港鐵元朗站參與暴動。案件在區院續審,林卓廷昨接受控方盤問。控方指,林到元朗前曾致電警長詢問元朗的警力及部署,想確定警力不足,方便他聚眾生事;當日並非想緩和及解決事件,而是與他人會合,於元朗引起對抗及爭執;於站內叫人不要出閘,引起白衣人出現,令西鐵站成為另一個集結點,且與站內其他人有共識地集結在一起與白衣人對峙;為求挑撥雙方人士敵意,置現場市民安危不顧。林對於控方說法均不同意。
林稱在場可掌第一身資料
7名被告包括林卓廷(46歲)、庾家豪(36歲)、陳永晞(38歲)、葉鑫昇(32歲)、鄺浩林(27歲)、尹仲明(49歲)及楊朗(29歲),他們被控於2019年7月21日在港鐵元朗站大堂,連同其他身份不詳人士參與暴動。控方質疑林卓廷稱當時毋須親自到元朗仍可監察警方,林則稱不在現場會大打折扣,在現場可掌握「第一身」資料。法官陳廣池亦詢問是否有需要到場監察,林解釋,當時不知道有人會衝入站內,當時全城關注中西區,他擔心「元朗出事可能冇人理」,又指執法人員一直沒有驅散在元朗的白衣人,他覺得有問題,遂決定到元朗。
控方指,林曾致電鄧姓警長,詢問過警方在元朗的部署,鄧稱如林進入元朗,部門須花時間救他,他仍到該處就是要執法人員疲於奔命,令事件火上加油。林否認有詢問部署,又指執法人員如「奔咗命」,便不會有站內打人事件。控方指林當時手無寸鐵,現場亦無執法人員,他憑甚麼保護市民。林稱他有通知警方及叫在場市民注意安全,這亦屬保護了市民。控方又質疑林一到場後為何不叫市民出閘或返回車廂離開該站,其後又指林自恃議員身份,認為白衣人不會攻擊他,放肆挑釁對方,林表示不同意。案件編號:DCCC 1106/2020、DCCC 1132/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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