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虐打同居女友幼兒罪成 無業男4‧22覆核聆訊

案件昨在九龍城法院再提訊。 案件昨在九龍城法院再提訊。
案件昨在九龍城法院再提訊。
【本報訊】一名男子涉嫌在兩年間,多番虐打同居女友的幼子,包括用衣架打背,皮帶打手腳。他被控5項故意襲擊導致兒童受到損害罪。他否認所有控罪受審,經審訊後被裁定全部罪名成立。但判刑前辯方呈上由事主所寫的信,提到因家庭背景複雜,因此「講大話」。案件昨在九龍城法院再提訊,裁判官排期4月22日進行覆核聆訊,屆時會傳召事主作證,裁判官會再審視證供,決定是否維持定罪裁決。被告續准保釋。
判刑前事主呈信件稱「講大話」
33歲匿名男被告以「C.J.H.」作為代號。他報稱無業。被告被控於2020年4月某日至2022年4月期間,在旺角廣東道及深旺道某單位,身為超過16歲而對時年8至10歲的男童Y負有管養、看管或照顧責任的人,故意襲擊男童Y,其方式相當可能導致男童Y受到不必要的苦楚。
控方案情指,男童Y生於2012年3月,案發時與生母和被告同居。2020年4月某日,被告在案發單位幫Y溫書時,因不滿其表現,用皮帶抽打Y手腳約20下。翌年8月,Y在睡房玩積木時,被告突然取衣架打Y背部約15下。至2022年,Y在客廳玩iPad時,被告以衣架打Y大腿約3下。同月被告大力拳擊Y手腳肩肚。數日後被告再用手打Y胸口。裁判官經審訊後,裁定被告全部5項虐兒罪成,原本排期在2023年10月判刑。案件編號:KCCC 1585/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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