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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聯合辦事處 租約須加名 區議員申請逾月 房署仍未批

有區議員指自己申請約一個月都未能在辦事處租約上「加名」。(林彥汛攝) 有區議員指自己申請約一個月都未能在辦事處租約上「加名」。(林彥汛攝)
有區議員指自己申請約一個月都未能在辦事處租約上「加名」。(林彥汛攝)
【本報訊】為監察區議員工作表現,政府在新一屆區議會中設區議員履職監察機制,包括區議員上任3個月內,須成立最少一個地區辦事處,包括與其他議員組成的聯合辦事處。除獲區議會主席同意,辦事處辦公時間每周不得少於40小時,包括至少4小時在平日夜晚、周末和公眾假期。然而有數名大埔區議員均指,自己申請約一個月都未能成功在辦事處租約上「加名」。
大埔區議員黃偉憧指,自己在上個月初申請在議員陳克勤和何俊賢的地區辦事處「加名」,成為共同承租人,惟截至目前仍未處理完成,雖然現時已開始地區工作,但沒有屬於自己的辦事處,希望當局可以加快處理理順流程。
無法申請營運開支津貼
另一區議員胡綽謙表示,自己亦有同樣情況,他目前有兩個聯合地區辦事處,其中一個為與陳克勤合辦的辦事處,該單位以陳克勤名字承租,自己在當選區議員後,在2月初申請「加名」,惟時至今日申請仍在處理中。他指雖然自己有另一辦事處可以滿足履職監察要求,但在未能成功加名的情況,自己即使已開始服務,卻無法就辦事處申請區議員營運開支津貼,需要由陳克勤獨力承擔開支,希望房屋署可以加快處理租約問題。
就區議員辦事處問題上。房屋署代表黃文斂表示,自己收到總部催促,當局亦十分重視議辦的問題,署方會在3月底前完成簽約事宜。至於連任區議員辦事處改名方面,黃表示自己可以負責,承諾會在會後跟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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