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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1暴動案 林卓廷辯稱想為衝突降溫

林卓廷 林卓廷
林卓廷
【本報訊】民主黨前議員林卓廷等7人同被控於2019年7月21日在港鐵元朗站參與暴動。案件昨於區院續審,林卓廷續自辯。林稱當日到達元朗後是打算一直留在港鐵站,因為當時認為「無人咁大膽走去港鐵站公然打人」,但事後才得知其認知是錯誤,並指當時在港鐵站的襲擊規模在香港前所未見。但他強調留在現場只是想為衝突降溫。
7名被告包括林卓廷(46歲)、庾家豪(36歲)、陳永晞(38歲)、葉鑫昇(32歲)、鄺浩林(27歲)、尹仲明(49歲)及楊朗(29歲),他們被控於2019年7月21日在港鐵元朗站大堂,連同其他身份不詳人士參與暴動。林供稱,早在到達元朗前已致電元朗警民關係組的鄧姓警長,指雞地一帶有白衣人聚集,要求警方盡快驅散在元朗及朗屏港鐵站外圍的白衣人。他指一步出車廂,便聽到有人稱「下面有人打人」,他當時不清楚下面的意思是否付費區位置,決定先去觀察,但他當時相信警方會「盡快做嘢」。
指留在元朗站內較安全
林稱當時沒有離開元朗站的想法,認為留在站內較安全,因白衣人不會進站內但後來才知道「原來可以發生咁嘅事(襲擊事件)」。法官詢問他是否認為西鐵站外打人並不出奇,林稱確經歷過該些事「當時社會係咁」。辯方播放林最初到元朗站大堂片段,期間有男聲表示見到何君堯議員在公園,叫林與何傾談。林供稱當時亦聽到旁邊有人說「你敢唔敢出去?」認為該些人其實是想挑戰他有否膽量去找何,過往經常有此類人士自以為自己「好勇」。法官即詢問:「咁你唔叫佢哋出去?」林指「咁我咪多條罪?煽惑佢哋喎我驚。」 但他坦言確有一刻想過找何傾談,因若何認識白衣人,有可能「幫手撳住佢哋」。案件編號:DCCC 1106/2020、DCCC 1132/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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