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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髮費用酒店租金罰單款額 也列選舉開支

【本報訊】區議會選舉開支中,有部分參選人申報較為「特別」,包括將自己理髮和修剪服務開支納入選舉開支中,並自己向自己捐贈;有參選人又將住酒店開支列入選舉開支;亦有人將罰單列為選舉開支。
自己向自己捐贈汽車服務
翻查現任中西區區議員馮家亮呈交的選舉開支可見,他在選舉期間拍攝和沖印兩打證件相,共花費3,090元,同時光顧髮型屋的頭髮染色和修剪服務兩次,費用分別為1,871元和926元。馮亦有收取總數為18.33萬元的選舉捐贈,當中包括其所屬政黨捐款11.25萬元、地產中介公司2.5萬元及其他人士兩筆捐款合共3.5萬元。不過當中亦有弔詭之處,就是馮在選舉捐贈申報中,填寫自己向自己捐贈了一筆「服務價值」為1.08萬元的汽車作借用。
除有候選人使用自用車申報捐贈費用外,參選葵青區青衣選區的李旺東亦花101,040元作租車之用,並用該款項分別聘請兩人作司機,當中一人收取88,100元,另一人則獲12,940元,而租用時間則為32日。與李同區的候選人彭熠銘以30,400元租車,租用期19日,租車費相對較低。
另外,有參選人報稱租用酒店房作選舉之用,出選葵青區選區的朱江花25,120元租住香港荃灣帝盛酒店,報稱作「酒店房間同時作為會議室及部分物資倉儲使用」,租期由去年的10月30日至12月13日,即選舉結束後3日仍有租用。
翻查朱江所提供的酒店單位,他報稱住客人數為一人。參選西貢區的李思朗亦花18,102元租住名為星峰薈的服務式套房酒店,租期由去年的11月21日至12月20日,亦是選舉後3日仍有租用,但他沒交代租住原因,把租酒店費用歸類為雜項開支。
違規展宣傳品遭食環追數
除李思朗外,西貢區亦有另一參選人出現特別開支,該區參選人甘佳璋則有食環署罰單,共3次總額為1,034元。沙田區亦有多人出現類似情況,多名參選人因展示未經許可的宣傳品,遭食環署移除並追討費用,包括祝慶台1,639元、鄧肇峰3,360元、古偉冰601元、黃占永565元及陳壇丹2,234元。另觀塘區參選人張培剛則在選舉申報中表示自己的「宣傳旗多次被火燒毀」。港府近日鼓勵市民刺激本地經濟,不少區議會參選人的選舉開支都以港元計價,然而參選沙田北的羅伊琳提交的攝影服務收據,則以人民幣計價。有關開支為849元人民幣,羅折算為919.4港元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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