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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鑑春秋:以「偵察不公開」騙人

「我們怎可能沒有雷達航迹和影像?這些資料全交給檢調了。」台灣海巡署長周美伍說,到底是不是如同陸方所堅持,陸艇停在那邊被台灣海巡艇高速撞擊?他們一直遵照檢調指示,不對外透露案情;所有雷達可看到雙方目標的航向、航速,都非常清楚,一切留給檢調說明。
金門快艇案延宕20多天,周美伍終於親自到立法院接受立委質詢,在民進黨立委刻意做球下,周美伍大談大陸快艇如何高速急轉彎,如何因配重不良導致翻覆,台灣海巡如何在第一時間搶救,強調雙方即使碰撞,也不是大陸快艇翻覆的原因,為自己的海巡弟兄抱屈。
署長為部屬說話理所當然,但既然雷達航迹與影像都有,可證實海巡沒有事故責任,若真是如此,為何寧願用各種圖板說明,就是不願用航迹影像來取得大眾信任?而周美伍一再用所謂檢調指示不能對外透露案情規避,根本就是鬼扯!
民進黨總喜歡用偵察不公開當作隱匿資料的藉口,但事實上是,法律規定必須遵循偵察不公開的人,是檢察官,以及檢察事務官、司法警察官、司法警察、犯罪嫌疑人之辯護人、告訴代理人、其他於偵查程序依法執行職務人員。其他無論原告或被告,當然都可公布對自己有利的資料或線索,完全不在偵察不公開的規定範圍之內。
更可笑的是,海巡署從案發後開的記者會,還有包括管碧玲在內等民進黨官員提出的辯解,還有周美伍在立法院接受質詢時的答辯,哪一次不是在洩漏案情?真要講偵察不公開,恐怕好多人都該抓去關了吧?顯然,海巡專挑對自己有利的話說,爭議性資料卻全部保密,這樣顛三倒四的作法,除了讓大眾更不信任海巡的作為,只會把事情愈弄愈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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