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聞港聞

楊清奇:黎促為社交網供稿 稱月付萬元終走數

黎智英被指「走數」,未有為供稿支付酬勞。 黎智英被指「走數」,未有為供稿支付酬勞。
黎智英被指「走數」,未有為供稿支付酬勞。
風險高報酬唔吸引 作者們拒幫《蘋果》撰文
壹傳媒黎智英連同集團旗下3間公司,涉嫌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及發布煽動刊物等共3罪,違反《港區國安法》的案件,昨在西九龍法院(暫代高院)續審。本案另一認罪被告,主筆楊清奇(筆名李平)以第3名從犯證人的身份繼續作供。楊供稱,黎智英曾要求他為其Twitter(現稱X)帳戶供稿,答應會每月給一萬元報酬予楊,惟最終黎沒有付錢。楊又坦言,作者們會認為替《蘋果日報》寫稿風險特別高,「啲人話到明唔敢幫蘋果寫」,故國安法生效後,來稿減少,有專欄作家更表明擱筆。
庭上揭露,2020年5月25日,黎智英傳訊息給楊清奇,談及每月從私人戶口支付一萬元作為「Twitter報酬」,謂「我將每月安排付款給你。」楊昨在庭上說,黎智英曾指示楊供稿,讓黎刊登在其Twitter帳戶。楊笑言,最後他有供稿,但黎「一分錢都無畀過」。
另外,控方展示2020年7月6日,作者古德明所寫、題為〈「國安法」下,唯有擱筆〉的文章。之後,控方展示楊清奇與本案認罪被告之一、總編輯羅偉光的對話。
楊就着古德明的文章談到「依家都無乜來稿,正周圍搵人」、「都係唔好出新聞,費事嚇親其他作者」,楊並稱「啲人話到明唔敢幫蘋果寫」、「肥佬一直要我搵多啲北京人寫,人哋真係唔敢,稿酬又唔吸引」。楊昨在庭上解釋,因國安法實施,作者擔心「紅線」不知如何劃,且認為替《蘋果》寫稿風險特別高,故來稿減少。
張劍虹怕畀稿費變撐流亡者
楊表示,黎智英曾指示他找作者為《蘋果》寫稿,並要求寫手要有內幕消息。楊稱,黎作為老闆,有權決定社評寫手。黎智英讓日本作者甘粕代三在《蘋果》撰文,楊指甘粕代三的中文有問題,例如會把「前總統」寫成「已死總統」,惟既然高層指定要起用,他就不得不用。
控方另展示對話,顯示2020年8月,本案認罪被告、壹傳媒前行政總裁張劍虹傳訊息給楊清奇,說「政府通緝多名海外人士,說他們違反國安法,如果他們來稿,我們也不方便付稿費,內容當然也按原定方針把關」。楊昨指,張劍虹怕給稿費,會被視作支持該些海外人士。
楊續供稱,由於報館內沒有人夠膽改黎智英的文章,故黎的文章真實反映其觀點,當中包括西方國家對中國的制裁不會緩和,反修例事件期間則呼籲市民上街。楊把黎的觀點,視作寫稿選稿的指引。至2021年4月,楊準備了題為〈《蘋果》受壓 微調方向〉的文件,讓《蘋果》作者參考,內容談到「張劍虹表示,以目前時勢,黑警等字眼還是不用較好」、「員工士氣受挫……有人哀嘆『我哋還有幾多時光』」。
涉案的4名被告包括黎智英(76歲)、蘋果日報有限公司、蘋果日報印刷有限公司及蘋果日報互聯網有限公司。4名被告同被控一項串謀刊印、發布、邀約發售、分發、展示及或複製煽動刊物罪,以及一項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黎智英另單獨被控一項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案件編號:HCCC 51/2022
楊清奇證供重點楊清奇證供重點
楊清奇證供重點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網 iPhone/ iPad/ Android/
人人做記者
爆料方法 :
爆料熱線:
(852) 3600 3600
傳 真:
(852) 3600 8800
SMS:
(852) 6500 6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