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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告票擬推行 業界反對憂摩擦增

政府擬推電子告票。 政府擬推電子告票。
政府擬推電子告票。
配套不足易起紛爭 逼車主做衰人
為推行電子化,港府推出2023年電子執行交通法例(雜項修訂)條例草案,立法會有關委員會昨舉行公聽會,邀請團體代表與政府代表會面。有在席代表直言反對草案,指目前政府配套不足,安排令車主和司機易有摩擦。另有議員斥當局每推行一次新法例又要向市民再收集數據,直言安排「擾民」和「無效率」,促當局安排數據共用。
按現時條例規定,車輛罰款通知書須面交予掌管涉事車輛的人或固定於涉事車輛上,又或以郵遞方式送達登記車主或違例司機。通過修訂後,將允許電子方式派送罰款通知書予車主,告票或未必一定貼車身,即派電子告票。
車行代表吳坤成反對推行電子告票,指政府目前未有適合的配套,出租車行業如的士司機面對車位嚴重不足,「食一餐飯,上一上洗手間,可能短短幾分鐘都無就抄一張牌」,又憂慮當實行電子告票後,因沒有實體告票,只有車主有收到告票,可能造成車主和司機就是否有告票產生紛爭,質疑在的士行業未有電子咪錶和電子司機證的情況下,當局仍推行做法猶如將對立面轉交予車主,令車主成日「做衰人」。
再收集數據 議員斥擾民
團體代表張志鈞則期望當執法人員發告票時,可以讓車主同時收到訊息,並以特別顏色或字形等展示,方便司機辨認電子違泊告票和垃圾訊息,以及可以第一時間發放告票訊息,可以讓有異議的車主即時作出跟進。同時在實施初期可以有一張紙告票放於車頭,令車主習慣。
經修訂後,車主、各類牌照和許可證的持有人及駕駛執照持有人須向運輸署署長提供電子聯絡方式 (即電郵地址或電話號碼 ),並要在更改電子聯絡方式後72小時內通知運輸署署長。航運交通界議員易志明指,政府在實行易通行時,已收集車主電子聯絡方式,斥當局每推行一次新法例又要向市民再收集數據,質疑再收集電子聯絡方式為「擾民」和「無效率」,要求當局安排數據共用。
另一議員謝偉銓指電子化無可避免,但希望當局日後電子化系統「唔好咁多甩漏」,擔心成碗粥會被「一粒老鼠屎」影響,令社會對政府信任下降。他又指目前的士泊位不足,本來街上供的士泊車的位置都被私家車霸佔,令的士車位更捉襟見肘。
運輸及物流局副秘書長麥震宇回覆指,為配合運輸業界運作,執法部門會製作系統讓車主和司機同樣收到電子告票,同時會產作類似於易通行的二維碼,供當班的司機掃描二維碼,讓他能夠收到當班所產生的告票。他又重申當局會用手機短訊和電郵發放電子告票,讓收到違泊罰款的人可以盡快知道,而且在實行初期會如常發出傳統告票,同時會提供傳統和電子繳費方法,協助年長司機。
當局研加推商用車泊位
麥震宇重申當局會與資科辦聯絡做好配套,亦正計劃增加商用車泊位。他又指牽涉的持份者不單止是車主,同時會包括車牌持有人,目前政府正研究一網通辦和授權數據交換集,可以供市民互通數據。
執法部門代表回覆指,當局正與運輸署商討是否可以將處理違泊系統和「易通行」系統互通,並正等待回覆。他又認為當局無紙化為最終目標,如果日後仍擺放傳統告票,可能會加重前線同事工作負擔,又強調當局沒有就「抄牌」設有KPI。
吳坤成反對推行電子告票,指政府目前未有適合的配套。吳坤成反對推行電子告票,指政府目前未有適合的配套。
吳坤成反對推行電子告票,指政府目前未有適合的配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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