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聞港聞

指控同袍爆粗辱妻母 警員遭剔除申索

原告於案發時在荃灣警署駐守。 原告於案發時在荃灣警署駐守。
原告於案發時在荃灣警署駐守。
【本報訊】在警署報案室工作的男警員(原告)入稟區院,指控駐守槍房的高級警員屢次刻意為難他,又稱「你老婆畀我×」、「你阿媽畀我×,生咗你個衰仔」。原告認為涉及性騷擾及性別歧視,民事興訟向該高級警員索償16萬元。被告早前申請剔除訴訟,法官梁國安昨頒下判詞剔除原告的申索。梁官指原告指控不屬性別歧視下的訴因,即使被告說過該些語句,只屬粗言穢語並非性騷擾。訟費方面,梁官押後處理。
原告吳漢森(譯音),被告原本分別是林文隆(譯音)及香港警務處,但原告主動終止針對警務處的法律程序,警方申請原告須支付訟費,法官押後至5月裁決。另一被告則在早前申請剔除訴訟,法官頒下裁決指,涉及性騷擾的申索,必須與性有關。但法官認為,即使原告說法屬實,有關案情與性無關。法官認為極其量原告只是工作上受到一些無理騷擾或不禮貌言語對待,被告顯然不是針對原告的性別,原告的申索,並無針對性別歧視的訴因。
相關言論不構成性騷擾
有關被告涉曾說過「你老婆比我×」等言論,法官認為只是廣東人常見的粗言穢語,是侮辱原告的語句,不可能是向原告或向他不在場家人提出不受歡迎的性要求。原告曾提出該些語句可解讀為被告提出「換妻」要求,法官認為不可能是原告的真誠解讀,即使如此天馬行空,對象亦非原告,不對他構成性騷擾。
據入稟狀指,原告於案發期間駐守荃灣警署報案室,被告則是駐守同一警署槍房的高級警員。原告指他於2020年7月22日把裝備歸還予槍房時,因態度問題與被告爭執。兩日後原告歸還子彈時故意逐顆交出,被告其後正式投訴原告。之後警署內不斷傳出關於原告的傳聞。2021年6月19日,原告再到槍房時,被告不止5次向原告稱「你老婆畀我×」及「你阿媽畀我×,生咗你個衰仔」。雖然被告於翌日道歉,但原告不接受。原告指對被告該些說話感到被冒犯,認為涉及性騷擾,要求被告賠償16萬元。案件編號:DCEO 7/2023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網 iPhone/ iPad/ Android/
人人做記者
爆料方法 :
爆料熱線:
(852) 3600 3600
傳 真:
(852) 3600 8800
SMS:
(852) 6500 6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