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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詩雅瞞疫蹤4罪成 判160小時社服令

被告王詩雅離開法院時並沒有回應記者提問。 被告王詩雅離開法院時並沒有回應記者提問。
被告王詩雅離開法院時並沒有回應記者提問。
官:不接納對法律無知作求情
城中名人官員2022年1月於灣仔灣景中心一餐廳參加全國人大代表洪為民的生日派對,事後因有人染上新冠肺炎而令事件曝光,更揭發部分賓客違反口罩令和並無使用「安心出行」。有份出席這場聚會的榮源茶行太子女王詩雅事後確診,她被指隱瞞行蹤被起訴。她否認4項傳票控罪,經審訊後於1月初被裁定4罪罪成,昨被九龍城裁判法院暫委裁判官葉青菁判處160小時社會服務令。葉官表明不接納被告稱有誤解及對法律無知作求情理據,但認為延誤源頭追蹤只有3日,且只涉及一個地點,最終判處社服令。
39歲被告王詩雅,原被控8項傳票控罪,其中4罪獲撤控,她現在面對4項明知而向獲授權人員或衞生主任提供任何在要項上屬虛假的資料罪受審,涉及虛報1月3日晚赴宴當日的行蹤。王離開法院時並沒有回應記者提問。
延誤源頭追蹤3日
辯方求情指,望裁判官判刑時考慮懲罰及被告自新之目的,並寬大處理。辯方又指碩士畢業的王,一直支持青年發展及藝術文化,且一直有捐贈他人貢獻社會,疫情期間亦有捐贈物資。辯方又指被告接納報告提議判處社會服務令,並願意履行該命令。
裁判官判刑指,涉案罪行性質嚴重,判刑必須具阻嚇性,否則會削弱政府防疫工作的效力及公眾就防疫所作的努力。不過,裁判官指案發時為第五波疫情剛開始,情況不算非常嚴重,王於提供錯誤資料後第3日已向衞生防護中心護士交代當日行蹤,當日隱瞞行蹤的只涉及同一個地方,故就每罪判處160小時社會服務令,4罪同期執行。
控方審訊時指,被告聲稱是離家前往灣景中心一餐廳,但其實她是從另一處前往涉案餐廳。辯方其中一個抗辯理由,是被告患新冠,影響認知功能,沒犯罪意圖,並傳召腦神科專家作證。控方專家則指,被告當時「行得走得」,唯一病徵是輕微咳嗽。案件編號:KCS 17697-17701/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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