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優質旅遊服務」增員工評分比重
【本報訊】針對零售或餐飲業從業員服務態度差劣,《財政預算案》提到旅遊發展局將檢視「優質旅遊服務」計劃。旅發局昨日透露,計劃商戶評審準則加大員工所佔的評分比重,提升服務質素重要性,修訂準則已於今年1月初實行。
佔整體比例達40%
由旅發局推行「優質旅遊服務」計劃分別為零售商戶、餐館及旅客住宿服務機構頒發優質服務的認證,商戶可獲發「優質旅遊服務」證書及標貼於店舖內展示或張貼供客人識別。根據相關網頁最新資料,旅發局會評核零售商戶環境、商品、員工、店舖營運等準則,其中員工部分的評分佔整體比例達40%;其次為30%的商品陳列及存貨,其他準則佔約10%。
最新的餐館評審準則亦相似,員工部分的評分佔整體比例達40%,其次為30%的餐飲產品品質與衞生,其餘的餐館環境等4項準則佔約10%。商戶要得到所有評審要素項目中取得60%或以上的「良好」水平,才可申請認證。旅發局會委託專業顧問進行專業評審及實地訪查。得到認證後,商戶亦會被神秘顧客訪查,除非連續5年獲認證或對上一年沒被投訴。
顧客光顧認證商戶後若不滿意服務,可向「優質旅遊服務」計劃秘書處投訴,秘書處或會參照投訴個案的情節及內容去進行神秘訪查,投訴後的一個月內向投訴人提供調查結果。若投訴屬實,結果將會提交「優質旅遊服務」小組委員會審閱及裁決,並按嚴重程度扣最多5分,或會影響之後的認證續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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