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聞港聞

假難民賣貓狗肉 無惡不作陷亂局

香港自詡文明之都,實際上毫不文明,尤其動物權益未獲真正重視,日前又揭發有人售賣貓狗肉,令人髮指。更令人震驚的是,涉及是次售賣貓狗肉的不法之徒,絕大部分為持行街紙的假難民。事實證明,治安毒瘤無惡不作,由打家劫舍到販售違法肉食,統統有他們身影。香港被假難民弄致臭不可聞,市民人心惶惶,連小動物都不得安寧!
漁護署日前與食環署和執法部門展開聯合突擊行動,在旺角上海街一單位內破獲一宗懷疑售賣及管有貓狗肉供食用的案件,檢獲約35公斤懷疑用作食物的狗肉和貓肉,拘捕一名50歲越南籍男子,單位內另有兩男一女持行街紙的同鄉。漁護署經調查後,昨日根據《貓狗規例》落案起訴涉案的4名非華裔人士。
事實上,這並非近期唯一的販售貓狗肉個案,去年2月油麻地新填地街也有肉店遭揭發出售貓狗肉,經傳媒將有關肉類送交化驗室化驗,驗出含有貓狗DNA後事件曝光,社會為之嘩然。食環署其後才厚顏承認,早於2022年5月及10月,均接獲一宗有關該店懷疑售賣狗肉的投訴,惟又是一貫怠政口脗,聲稱派員巡查後並無發現,藉此開脫失職之責。有關肉店負責人最終被起訴及判監10星期。
根據《貓狗規例》,任何人不得屠宰任何狗隻或貓隻以作食物之用,不論其是否供人食用;亦不得售賣、使用或允許他人售賣或使用狗肉或貓肉作食物。違者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處罰款5,000元及監禁6個月。別說刑罰不痛不癢,罰款區區數千元,跟售賣貓狗肉利潤不成正比,就上述案例而言,涉案人士只被判監10星期,法庭還美其名曰判刑具阻嚇力,肯定不符合公眾期望。
現今愛貓愛狗人士增多,視寵物為命根大不乏人,殘酷虐待動物案件同時不斷趨升,單是涉及販售或食用貓狗肉的投訴,便由前年的一宗,暴增至去年的35宗。如今又有同類案件發生,可見判刑過輕,法例不合時宜。今番漁護署起訴4名越南籍人士,最終是否高高舉起、輕輕放下,不言自明。何況食環署出名尸位素餐,收到投訴也往往不願執法,過去本報多次圖文並茂有肉食店將豬殼亂放地面,引來大量老鼠開餐,該署一樣無動於衷,即使迫於壓力裝模作樣巡查一番,過後也諉過沒有發現了事,堪稱胡混度日。
更須指出,是次案件又涉及假難民,反映假難民罪行無孔不入,大小通殺。由2012/13年度至今,港府已耗費110億元公帑供養假難民,包括各類人道援助、法律開支、處理免遣返聲請開支等,最終換來以怨報德,將香港搞得烏煙瘴氣。港府效法婦人之仁,貼錢養大治安毒瘤,本報早就質疑,此舉除了令香港淪為罪惡淵藪,亦遲早搞得香港破產。人們實在不明白,假難民的人權為何能夠凌駕港人利益?假難民禍港殃民,如今連小動物也遭毒手,港府卻堅拒退出聯合國《禁止酷刑公約》,寧願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簡直愚不可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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