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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沛敏:老總「打倒昨日的我」 「武漢肺炎」絕迹《蘋果》

黎智英被指盡一切辦法,去避免令國安法生效。 黎智英被指盡一切辦法,去避免令國安法生效。
黎智英被指盡一切辦法,去避免令國安法生效。
被問黎智英撐和平示威 指「2019年前係」
壹傳媒黎智英連同集團旗下3間公司,涉嫌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及發布煽動刊物等共3罪,違反《港區國安法》的案件,昨在西九龍法院(暫代高院)續審。本案認罪被告之一、《蘋果日報》前副社長陳沛敏,繼續以從犯證人身份出庭作供。庭上披露,國安法生效後,《蘋果》高層曾討論報紙的用字問題,當中總編輯羅偉光一度認為可繼續用「武漢肺炎」的字眼,之後羅「打倒昨日的我」,改口停用。控方昨午完成對陳的主問,陳之後開始接受辯方盤問時稱,黎智英盡他所能避免國安法生效,並指當黎重視某些新聞,便會要求「點做點做」。
陳沛敏昨接受控方主問時確認,2020年12月黎智英遭還押,同月她和《壹週刊》前社長楊懷康前往探監。2021年6月17日陳沛敏亦被捕,她獲准保釋後便向公司辭職,她形容當時公司很亂,「咩人批張form都唔知」。另外,陳表示,黎智英遭還押期間,在2021年5月《蘋果》內部舉行員工大會,《蘋果》沒被外界直接說新聞有問題,因此《蘋果》的報道除字眼上有改變,大方向沒有更改。
高層「應變小組」商敏感字眼
陳指2021年4月《蘋果》高層開立名為「應變小組」的通訊群組,討論報道使用的字眼有沒有問題。當中提及,有同事關注可否用「閹割選舉」及「武漢肺炎」等字眼。本案認罪被告、總編輯羅偉光曾回覆說,認為該兩個字眼皆可繼續用,惟之後羅偉光改變想法。庭上展示2021年4月18日訊息,陳沛敏向本案另一認罪被告、主筆楊清奇傳訊息說,「老總決定,今起報道不用『武肺』」;陳另轉發一則訊息,當中提到「各位,我打倒昨日的我」。陳沛敏昨確認,「老總」是指羅偉光。
庭上另展示陳沛敏跟楊清奇的對話,顯示2020年4月30日,陳問楊「桑普有冇定期專欄?老闆建議找他寫。」楊回答說「他的文章怪怪的,而且公開主張港獨,所以一直沒敢讓他開專欄」。
施壓新聞冇做全版黎不滿
另外,陳沛敏憶述,2019年下半年某日,因接近截稿時間,《蘋果》把一則外國向港府及中國施壓的最新新聞,放到頭版頂端位置,翌日黎智英表達不滿,認為該段新聞應該做全版報道。另外,庭上透露,黎智英私人助理Mark Simon在2021年6月,曾把黎智英與美國前總統彭斯的新聞傳送給陳沛敏。
控方昨午完成對陳的主問,陳開始接受辯方盤問時說,如果黎智英無出聲,《蘋果》都有編採自主,但若黎重視某些新聞,黎便會「叫點做點做」。雖然公司約章列明「總編輯為本報編採事務最高負責人」,但陳說,如果黎智英要求聘請某作者為寫手,羅偉光沒有機會反對。辯方指,《蘋果》不是為批評而批評,而是希望政府改變施政。陳說「可以咁講」。陳稱,黎智英擔心國安法會影響新聞自由,故黎會盡其所能,包括透過《蘋果》,避免令國安法生效。辯方指,黎智英支持和平示威,陳說「2019年前係」。
涉案4名被告包括黎智英(76歲)、蘋果日報有限公司、蘋果日報印刷有限公司及蘋果日報互聯網有限公司。4名被告同被控一項串謀刊印、發布、邀約發售、分發、展示及或複製煽動刊物罪,以及一項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黎智英另單獨被控一項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案件編號:HCCC 51/2022
陳沛敏證供重點陳沛敏證供重點
陳沛敏證供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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