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死11傷 縱火焚白田 莽漢囚8年
與女友爭執種禍端 酒後揚言燒邨
無業漢於2021年在白田邨與女友爭執,在喝下數罐啤酒後揚言「要燒晒成條白田邨」,並於單位內燒衣服。他及後與女友離開單位,濃煙卻一直蔓延,最終需召消防到場滅火。其中一名同層男住客為逃避濃煙爬出窗外,最終失足墮樓身亡,另有11名街坊須送院治理。該無業漢早前於高院承認誤殺及有意圖而縱火罪,法官陳慶偉昨判處被告監禁8年。法官指本案涉及公屋單位蓄意縱火,應判處阻嚇性判刑,且在午夜發生,不難預見會對居民構成危險之風險。本案唯一求情因素是並沒有找到易燃物品。
現年41歲被告陳光耀,報稱無業,過往有16項刑事損壞等案底。控罪指被告於2021年9月10日,在九龍深水埗白田邨13座誤殺男子李光(譯音),及於同日在13座一單位,無合法辯解用火摧毀或損壞屬於香港房屋委員會之財產,或罔顧他人生命是否會因而受到危害。辯方早前求情指被告受酒精影響犯案,但法官表明不接納被告稱因酗酒而不自覺犯案。
同層住戶爬窗失足墮斃
法官指本案因一些瑣事引發,死者亦是因為想逃生,最終才會身亡。法官認為當時大廈內有老有嫩,被告行為無可避免會造成混亂及死傷,最終亦釀成一死11傷。法官最終就誤殺罪判監8年,縱火罪則判監4年,兩罪同期執行。
案情指,被告與其鄭姓女友居於白田邨13座12樓一單位,34歲死者與父母及胞弟居於同一樓層。當日約凌晨1時許,死者一家發現附近單位起火便到露台暫避。期間死者曾把半個身軀攀出廚房窗外呼吸,但最終墮樓。消防員於凌晨3時許撲滅火種,發現死者並證實死亡。事件中有11名居民須送院,當中包括死者家人。
有被救出的鄰居指,當晚曾聽到單位有男聲曾稱「燒晒成條白田邨」。大廈保安於凌晨2時許曾看見被告及女友,兩人通知保安稱單位有煙後便離去。被告於同日早上在石硤尾邨另一住所被捕。警誡下他承認當晚曾與女友爭執,喝下3至4罐啤酒,且曾於單位內用火機點燃衣服。房屋署最終需以逾20.1萬元維修大廈設施。案件編號:HCCC 260/2023
人人做記者
爆料方法 :
爆料熱線:
(852) 3600 3600
傳 真:
(852) 3600 8800
SMS:
(852) 6500 6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