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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呼即應:外傭偷竊亂借貸 僱主破財被追債

有僱主發現家傭有意識雙手撐地暈倒,質疑是扮暈「博炒」。 有僱主發現家傭有意識雙手撐地暈倒,質疑是扮暈「博炒」。
有僱主發現家傭有意識雙手撐地暈倒,質疑是扮暈「博炒」。
受害者向東呼即應申訴 大狀倡設監管制度
本港僱主與外傭及中介公司不時出現爭拗,有僱主向《東呼即應》申訴,發現外傭偷偷把供孩子食用的奶倒進洗手盆,後又丟棄白飯,疑女兒長期吃不飽致影響成長;更有僱主在外傭離職後,收到多封財務公司的追債信而飽受困擾;另有苦主投訴,外傭疑似偷竊家中物品,甚至詐暈博炒等等。有大律師呼籲當局考慮立法監管外傭的借貸行為,議員則建議設立「外傭家庭傭工事宜監管局」,以處理及審批外傭來港申請,中介公司亦需設立發牌制度。
現行外傭政策主要沿用1973年的措施,與聘用外傭有關的外傭中介公司守則是於2017年修訂,標準僱傭合約亦只加入外傭抹窗等小修小補條款,政策如此落後,難免問題叢生,不少身受其害的僱主有冤無路訴。
丟棄小主人食物礙成長
苦主K小姐(K)表示,坐月後重投工作,約兩個月大的女兒交由外傭照顧,而在透過閉路電視發現外傭把奶倒進洗手盆;直至女兒一歲時,又偶然發現外傭丟棄白飯,謊稱少主已吃完飯,現今K的女兒一直處於生長線以下。K續指,之後她的第二名女兒(細女)4至5個月大時,該外傭重施故技,餵其細女吃粥時,再次把食物丟棄,遂揭發其惡行對質,外傭卻毫無悔意、態度惡劣,竟回應「我知道你翻看過閉路電視」。
K又指,外傭曾於她離港數天期間,未有給女兒喝水導致對方無排便,K直言覺得女兒一直被外傭虐待。K為照顧細女,其後再多請一名工人,豈料對方任職不足10個月,竟主動要求即時離職,事後她發現工人房內出現多封來自兩間財務公司的信件,每月還款金額甚至比外傭月薪更多;而原有的外傭原來亦欠下至少3間財務公司的款項,該外傭離職後,K立刻收到追債信而備受困擾。
執業大律師陸偉雄指,外傭向多間財務公司借錢,沒理由向僱主追債,若外傭不還款,財務公司發信到僱主住所,屬一種滋擾行為。
遇上此情況,僱主應立即填寫終止家庭傭工僱傭合約通知書(即ID407E表格)交予入境事務處,處方書面確認後,僱主就能將信件寄至財務公司,要求財務公司以後不再把信件寄往僱主住所。
不過,針對外傭在港的借貸,陸偉雄坦言本港目前未有任何法律規管,社會各界亦曾探討究竟應否立法。他呼籲當局應慎重考慮立法,監管外傭進行任何借貸活動及行為。
另一苦主S小姐(S)曾聘請兩名外傭,其中一名菲傭亦向財務公司借錢不還,以致僱主收到追債信件;另一名印傭則疑似偷竊。S憶述為兒子添購新衣服,着外傭翌日以手洗,豈料其中一件卻不翼而飛,外傭則表示不知情;及後一次煮飯時見外傭從雪櫃拿出三文魚,卻沒在餐桌奉上,S稍後查問,外傭連番否認有將魚拿走或吃掉。
同為苦主的L小姐亦向《東呼》提供片段,顯示家傭在家中有意識雙手撐地暈倒,質疑是扮暈「博炒」,L為免麻煩決定提前與對方解約。
9成中介外判查核資歷
除了外傭質素參差,中介公司亦是良莠不齊。消委會早前調查33間中介公司,當中三成表明收錢後未能提供僱主選擇的家傭,亦不會退款,並揭發近九成中介僅靠海外代理查核外傭資歷及經驗;有投訴個案更顯示,外傭任職後貨不對辦,中介坦言不保證履歷的真確性,並拒絕換人。本港不少雙職家庭需要聘請外傭分擔家務,可惜僱主往往被迫接受不平等條約,付中介費聘請外傭,但貨不對辦卻不能換人、退錢,可謂「貼錢買難受」。
議員葛珮帆表示,曾收到僱主投訴,外傭來港後發現患上傳染病,不能照顧老人或小孩,但僱主卻不能夠送走外傭,還要負責對方醫藥費,導致大失預算,而且投訴無門。她建議當局應設立外傭家庭傭工事宜監管局,處理及審批外傭來港申請,同時應檢討現行標準僱傭合約,以及考慮設試用期。
根據入境處數字,香港現時外傭約34萬人,佔香港勞動人口近一成;當局更預計至2047年,外傭需求高達60萬人,審視現行外傭政策不足之處,可謂刻不容緩。
本港外傭政策推行逾50年,市場供需及僱傭關係已發生很多變化,希望當局可因應市場現況,真正完善外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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