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6歲的哥 撞途人2死8傷 囚8年終身停牌
大埔於2021年8月發生奪命車禍,一輛的士猛撞當時正在過路的途人,部分人被捲入車底,意外釀成兩死8傷。肇事的士司機事後被控兩項誤殺及4項危險駕駛導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罪。他早前承認所有控罪,高院法官陳慶偉昨判處被告監禁8年,並須終身停牌。陳官形容本案是一宗令人惋惜、不安及震驚之意外,但慶幸的是受傷孕婦事後成功誕下嬰兒。陳官又指即使被告非刻意撞向行人,亦可預見會造成傷亡。
被告莫培華,66歲,報稱司機,承認兩項誤殺及4項危險駕駛導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罪。法官指出,根據現場拍下的照片顯示,該處為交通黑點,建議於現場增設偵速攝影機。
法官判刑指,被告如以原本時速駕駛,撞向前面車輛時的撞擊力也不會嚴重,但他切線加速,就算並非刻意,亦可預料會令他人傷亡,而他事後亦沒有解釋原因。
車禍後無解釋原因
被告於2020及2021年共有3項交通違例紀錄,包括不遵守交通標誌及超速。由於沒有資料顯示尚有其他紀錄,被告作為擁有40多年駕駛執照的職業司機而言,法官認為紀錄並非差劣,在考慮到被告之駕駛態度及作為等,最終就6項控罪共判囚8年。
案情指,2021年8月22日約11時,被告駕駛的士在大埔廣福道沿西行線行駛至交通燈位附近,當時行車線為紅燈但被告未有停車,更加速把的士向右轉,切入對面的東行行車線,以超越停在行人過路處前西行線的兩部車輛,其的士最終以時速約50公里撞向安全島,致使多名過路路人被撞倒,其中一人為孕婦,另有交通燈倒下。
事件造成鄭鈞海即時死亡,驗屍報告顯示他頭部受傷,腦組織被擠出顱腔、胸部及脾臟損傷。另一死者宋婉芬送院後亦告不治,死因為身體多處受傷。
其他傷者傷勢包括骨盆骨折、腦出血及腸臟撕裂等。被告於同日被捕,並拒絕回答有關意外的問題。被告的藥物和酒精測試結果均呈陰性。檢驗下被告駕駛之的士機件運作正常。案件編號:HCCC 19/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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