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沛敏:黎指美國人需看反中 促英文《蘋果》重大陸
一人一信行動 黎堅拒用個人名義
壹傳媒黎智英連同集團旗下3間公司,涉嫌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及發布煽動刊物等共3罪,違反《港區國安法》的案件,昨在西九龍法院(暫代高院)續審。本案認罪被告之一、蘋果日報前副社長陳沛敏,續以從犯證人身份出庭作供。陳直言不同意以《蘋果日報》名義發起「一人一信救香港」行動,惟黎智英堅持己見。另外,庭上披露,黎要求《蘋果》英文版着重大陸新聞,認為「疫情肆虐後掀起的反中情緒」,是美國人最需要看。
控方昨在庭上展示黎智英發送的手機訊息,提及「寫英文文章寫得好還有劉慧卿,請邀她寫」。陳沛敏說,她沒有為《蘋果》英文版找寫手,亦不肯定劉最終有沒有撰文。黎又曾說「愈想愈覺得英文版應該着重大陸新聞、專題和文章花絮等。在疫情肆虐後掀起的反中情緒,這些是美國人最需要看」、「我們的目標是提供外國人在《南華早報》看不到的中國新聞」。陳昨稱,這是黎智英就着未來《蘋果》英文版,要如何運作所給予的指示。
黎冀特朗普關注 阻國安法生效
控方又展示《蘋果》的全版頭版廣告,上面寫着「在美港人力撐」等字眼。陳沛敏指,頭版廣告收費最昂貴,謂「個客畀夠錢買,我哋就落」。另外,陳供稱,2020年5月,黎智英着她找新聞熱話,讓他在Twitter的社交帳戶中發布內容。
庭上展示陳傳給黎的訊息,指「賣港賊,制裁名單?」、「張相和唐英年的發言disgusted many Hong Kong people(令很多香港人覺得生厭)」。翌日,黎智英在Twitter發貼文,顯示一張相片,相片中有人拉起寫着「支持國安立法 」的橫額,唐英年有份參與,陳相信黎智英採納了她的提議。
2020年5月24日,《蘋果》頭版刊登題為〈一人一信救香港〉的報道,寫有「簽名影畀特朗普 呼籲全球救香港」字眼。陳沛敏坦言,她覺得用《蘋果》名義發起此行動並不適合,因此報道刊登前一日,她特意跟黎智英商討。當時陳問,為何不用個人名義發起行動,黎說認為用《蘋果》名義才有用,陳形容黎的立場「好堅定」。陳續稱,以她理解,當時國安法即將生效,黎希望透過行動令時任美國總統特朗普關注,從而「阻止呢件事發生」。陳稱,黃之鋒、李柱銘等人都不同意此行動,但黎智英堅持。陳又說,黎曾撰文及在飯盒會等場合,表達過對國安法的擔心。
陳沛敏確認,黎智英曾將對華政策跨國議會聯盟的聲明傳給她,之後《蘋果》刊登題為〈斥強推港版國安法踐踏人權 9議會結盟強硬抗中共〉的報道,並附上英國保守黨人權委員會委員裴倫德與前公民黨主席梁家傑的合照。陳另亦確認,2020年6月22日,名為「國安法應變委員會」的手機通訊群組開立。陳說,群組成員不包括黎智英,因為這樣同事之間可以較自由地討論,否則黎的意見會「主導晒」。陳確認,群組內曾討論記者署名的安排。
涉案4名被告包括黎智英(76歲)、蘋果日報有限公司、蘋果日報印刷有限公司及蘋果日報互聯網有限公司。4名被告同被控一項串謀刊印、發布、邀約發售、分發、展示及或複製煽動刊物罪,以及一項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黎智英另單獨被控一項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案件編號:HCCC 51/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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