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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七公:建造工人記分制應有賞有罰

踏入龍年首次跟讀者見面,謹祝大家新年進步,身體健康;全港建造業工友開工大吉,出入平安!本欄早前提過,雖然立法會已於去年完成修例,大幅提高多項職安健罪行的最高罰則,但嚴重及致命工業意外數字未見顯著減少,當中不少是在建造業工地發生,反映單靠在事發後告人、罰人,並非防止意外的最有效方法,而是必須多管齊下,以有賞有罰的方式推動。其中一項重點建議,便是引入建造工人記分制。
現時已有多家承接項目及聘用工人較多的承建商,先後自行引入建造工人記分制。工友若出現工地安全問題,例如沒有佩戴好適當的安全裝備、未經批准進入某些高危地區、未經培訓就進行某些高危工序或操作某類機械等,即會被扣一定分數。扣滿某個分數便要修畢指定的安全訓練課程,否則不能進入有關承建商其下的工地工作。在一般為日薪制的建造業營運模式下,禁入工地即等同停薪停工。
地盤意外 明顯減少
業界商會指出,推行了記分制的地盤,意外率明顯下降,希望能推廣至更多承建商,最好是整個行業都採用,不同地盤及承建商的工人記分資料可以互通。建造業議會計劃於今年上半年為全行制訂統一的記分標準,除了涵蓋前線工人,也會規管工地管理人員,並會研究推出相關的電子紀錄平台。
不過,有工會人士對於將工人記分紀錄互通表示反對,擔心會涉及私隱問題,並以即將推行的的士司機違例記分制做例子,認為只應讓監管當局(例如勞工處)有權查閱相關資料。亦有工友訴說是因為相關地盤趕工,自己按照管理人員指示進行某些違規操作而被扣分,質疑承建商藉記分制將維持工地安全的責任,推卸給前線工人。
筆者對有關反對理據有很大保留,首先記分制的主要目的是提高工人的安全意識和培訓,保障其自身健康以至性命,這肯定比私隱考慮更重要。至於的士司機違例記分制之所以要政府(運輸署)介入,主因是的士行業有不少自僱人士,難以通過行業自律來全面推行記分制。對於租車營運的的士司機,以及即將引入的「的士車隊」,有關車主及營運者將來相信也會要求司機提供記分紀錄,從而甄別操守及安全紀錄較佳的司機,與建造工人記分制的精神無異。
對於有地盤可能因趕工或人手不足,而指示工人進行某些違規操作。工友面對有關指示理應斷然拒絕,以至向總承建商及勞工處報告,因為該等行為不單止可能導致自己被扣分,更甚是會危害自身及其他工友的安全。若承建商與當局發現有關情況,作出相關違規指示的管工或分判商應被重罰。
記分制要推行成功和取得工友支持,除了罰,還需要賞,例如對安全紀錄良好的工人支付較高薪金或定期給予額外獎勵,相關的招標制度與工程合約亦應相應配合,攜手向工地零意外的目標邁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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