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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衰十一兩男警 圖收買事主換不作證

兩名不認罪被告昨到區院應訊。 兩名不認罪被告昨到區院應訊。
兩名不認罪被告昨到區院應訊。
控方指開價10萬 官撤擔保還押待審
有3名男警涉嫌在不同時段,分別與同一名15歲少女發生性行為,因而被控與年齡在16歲以下的兒童非法性交等罪。其中一人早前認罪,判囚16個月;另外兩人則擬不認罪,已排期準備開審。不認罪兩人昨到區院應訊。控方披露,被告候審時疑曾接觸涉案少女,提出給予10萬元,換取她不出庭作證,兩人涉嫌妨礙司法公正被捕。法庭應控方要求,擱置現時審期,把案押後至5月16日再提訊,視乎調查進展,再決定如何處理。期間兩人擔保被撤銷,候訊時須還押。
昨出庭應訊的兩名被告是26歲吳星熠及27歲姚燕武,兩人均報稱是公務員,據悉正被停職。控方指,兩名被告涉嫌妨礙司法公正,在2023年12月被拘捕,現時刑事調查仍在進行中。該案指控姚燕武涉嫌接觸事主X,提出支付10萬元,換取X不在吳星熠的審訊中作證。控方申請擱置原本審期,並押後案件3個月,以決定是否修改控罪,及如何繼續處理本案。控方另申請撤銷兩人保釋,辯方冀法庭讓他們繼續保釋。法官最終決定撤銷兩名被告擔保。
吳星熠被控於2021年11月24日及2022年1月17日,與或向15歲的X作出嚴重猥褻行為。他另被控於2021年12月25日,與X非法性交,以及用手機製作包含兒童色情內容的4張圖片。吳早前表示擬不認罪,原排期於2月20日開審。
早前另一同袍認罪囚16月
姚燕武則被控於2021年9月30日,煽惑女童X,與她或向她做出嚴重猥褻行為。姚另被控於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2月15日之間的某3天,在荃灣大河道翠園賓館,分別兩度向X做出嚴重猥褻行為,即兩次口交,以及一次非法性交。他早前表示擬不認罪,原排期於今年4月23日開審。
同案另一被告是26歲賴子樑,他報稱是公務員。賴被控於2021年12月1日,在沙田源康街帝逸酒店某房間,企圖與X非法性交,以及用手機製作包含兒童色情內容的一張圖片及一段影片。他於去年9月承認控罪,被判入獄16個月。案件編號:DCCC 917-918/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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