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署:毋須趕預算案前續駕照
【本報訊】新一份《財政預算案》將於本月28日發表。運輸署表示,所有在預算案發表日或該日之前合資格換領的車輛牌照,可在6月27日或該日期前任何時間,按現行收費為牌照續期4個月或12個月。
可6‧27或之前按現行收費續期
發言人指,合資格的牌照、執照持有人,毋須因揣測即將公布的《財政預算案》或提高牌照、執照的費用,而趕急向運輸署各牌照事務處遞交車輛牌照或駕駛執照的續領申請。
運輸署表示,至於所有在預算案發表日或該日之前合資格換領的香港正式駕駛執照及駕駛教師執照,即6月27日或之前期滿,而在進行換領時期滿不足3年的執照,則可在6月27日或該日前的任何時間,按現行收費換領執照。
運輸署說,有關特別安排只適用於符合上述條件的車輛牌照、正式駕駛執照和駕駛教師執照的續期申請,但不適用於任何其他牌照服務。有關安排亦與《財政預算案》的內容並無任何關係,運輸署亦不知悉關於《財政預算案》的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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