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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毆車長入獄 洋律師上訴得直

【本報訊】六旬外籍律師於2021年在灣仔乘巴士過海,疑因車資問題與司機爭執,及後更被指對司機箍頸揮拳施襲。他否認嚴重傷害他人身體罪受審,但被改判襲擊罪成,被判監8周。他不服定罪並提出上訴。高院暫委法官胡雅雯經開庭後,昨頒下判詞,裁定該外籍律師上訴得直並撤銷定罪。法官指巴士閉路電視片段與巴士司機的描述不符,認為定罪不穩妥。
指天眼片不符司機描述
上訴人是61歲律師祈朗貽(Clement Richard Mark),控方案情指,2021年7月29日晚上,他在灣仔游泳池站登上一輛新巴後,未有即時支付車資。當巴士駛過海底隧道後,車費由原本的10.9元降到6.6元,他才拿着八達通卡支付車資。車長欲伸手阻止,但上訴人強行拍八達通卡,其後才拿出數枚硬幣。車長將上訴人手中一枚5元硬幣投入錢箱後,上訴人情緒激動。車長稱他停車及讓其他乘客疏散,但阻止上訴人落車時遭他襲擊。
不過,法官在重新觀看閉路電視片段後,發現片段並不支持車長說法。車長稱是在他替上訴人投入硬幣,對方坐下後,他才決定要乘客下車並找支援,但是片段卻拍到早在上訴人找硬幣時車長已開始打電話。另外,雖然車長曾解釋鏡頭有盲點拍不到襲擊事件,但法官觀看他聲稱受襲後的片段,發現他行動自如,且可上車下車,不似遇襲受傷。由於片段與車長的描述不符,法官故裁定上訴得直,撤銷定罪。案件編號:HCMA 445/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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