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聞港聞

陳沛敏﹕黎智英撐反修例 多番施計谷上街

黎智英 黎智英
黎智英
壹傳媒黎智英連同集團旗下3間公司,涉嫌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及發布煽動刊物等共3罪,違反《港區國安法》的案件,昨在西九龍法院(暫代高院)續審。本案認罪被告之一、前蘋果副社長陳沛敏續以從犯證人身份作供。陳稱,黎智英很鮮明地反對修訂《逃犯條例》,並支持抗爭,亦很重視2019年4月舉行的反修例遊行,常常想辦法令更多人上街,黎在遊行前夕形容情況「太靜」,令他「好驚」。《蘋果日報》在遊行當天亦破例,在七一以外的日子,請漫畫家尊子畫漫畫以印製海報。
陳沛敏供稱,一般來說,每年7月1日,《蘋果日報》會請漫畫家尊子設計漫畫,並印成全版海報。2019年因應反修例事件,《蘋果》特別破例在4月請尊子畫畫。控方呈上2019年4月28日《蘋果》實體報紙,並由3名法官輪流翻閱。該報頭版標題為「今上街反惡法」,配以彭定康、林榮基等人的頭像;最後一頁則是寫有「反惡法 倒林鄭」字句的漫畫海報。
陳說,不記得是誰提議畫海報,她覺得黎智英很重視這次遊行,因為黎不斷傳送訊息查問,「要睇吓點樣搵多啲人上街」,黎又會問幫民陣印海報的相關問題。
遊行前太靜 黎向陳稱「好驚」
控方展示相關WhatsApp訊息,顯示黎在遊行前,曾向陳說「請想想有甚麼我們還可以做,催谷市民明天上街?現在情況實在太靜,好驚」。另外,陳亦按黎的指示,刊登彭定康就修例的評論。
控方之後展示刊於2019年5月,《蘋果》題為「黎智英:修例後香港玩完」的報道,欄目名稱是「送中惡法」。陳稱,因黎智英鮮明地反對修訂《逃犯條例》,故《蘋果》有這一系列的報道。陳續說,黎認為,如果再由泛民人士談修例,對讀者來說欠新意,希望找不同界別具分量的人來發言,包括法律界、宗教界。她遂按指示,吩咐同事聯絡相關人士。
指示訪問學生 謀煽動年輕人
陳續指,2019年6月黎智英曾傳訊息,着她找學生訪問,藉此激發其他學生參與同月9日舉行的遊行。對於2019年6月9日遊行相信有百萬人參與,黎感到高興,將作家董橋的話轉達給她,說「為勇敢香港人乾杯!」雖然政府之後暫緩修例,但黎智英覺得這只是一種策略,要撤回修例才能達到目的。到2019年6月15日,《蘋果》頭版標題為「惡法擬暫緩但不撤 遊行前夕 林鄭緩兵 明天照上街」。陳坦言,是考慮過黎的意見才起這標題。
到2019年7月,《蘋果》頭版標題為「惡法未撤回 林鄭未下台 今日再上街」,當日隨報附送《逆權六月》特輯。陳稱,「逆權」二字的意思,簡單來說是反對政府,並非針對某一條例。陳表示,「逆權六月」是用來概括六月的兩次大遊行。被問到出版目的,陳稱,一方面是希望更多人買《蘋果》,另方面是一種表達支持運動的方式。
涉案4名被告包括黎智英(76歲)、蘋果日報有限公司、蘋果日報印刷有限公司及蘋果日報互聯網有限公司。4名被告同被控一項串謀刊印、發布、邀約發售、分發、展示及或複製煽動刊物罪,以及一項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黎智英另單獨被控一項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案件編號:HCCC 51/2022
陳沛敏證供重點表陳沛敏證供重點表
陳沛敏證供重點表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網 iPhone/ iPad/ Android/
人人做記者
爆料方法 :
爆料熱線:
(852) 3600 3600
傳 真:
(852) 3600 8800
SMS:
(852) 6500 6500
人人做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