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初八起 桃花可送55站點回收
【本報訊】年花應節,但佳節過後,鮮花隨時成棄置品,環境保護署呼籲市民及工商機構參加桃花回收計劃,由2月17日(年初八)至3月2日,將擬棄置的桃花交予全港中央收集站及54個地區收集站,參與者均會獲發電子證書;而將桃花運往「綠在區區」回收環保站的參與者更可獲得小禮物乙份。
包括11「綠在區區」回收站
回收計劃分為兩階段,首階段由本月17日至25日,位於Y‧PARK[林‧區]的中央收集站及54個地區收集站,包括「綠在區區」11個回收環保站、6個離島廢物轉運設施及37個公眾垃圾收集站,可供市民回收桃花。次階段2月26日至3月2日,市民及工商機構可於星期一至星期六上午9時至下午6時的辦公時間內,將桃花直接送往Y‧PARK[林‧區]。
可轉化成再生產品
環保署發言人指為方便市民參與桃花回收計劃,部分地區收集站的開放時間將會延長。回收得來的桃花會在Y‧PARK[林‧區]與其他園林廢物一同被轉化成再生產品,方便重用、循環再造或被升級再造成裝飾和藝術品等。是次計劃只限於回收桃花,桃花在送往回收前須拆除揮春及膠帶等裝飾物品,以免影響其回收再造的過程。環保署亦鼓勵市民將其他小型植物如年桔重新栽種;至於裝飾物則可儲存再用,以實踐惜物減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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