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膠樽等設生產者責任制 環諮會委員憂商人「造數」

【本報訊】港府擬就膠樽及紙包飲品盒等5類商品推出生產者責任計劃,市場主導下要求製造商、進口商、零售商及消費者,共同分擔回收、循環再造及棄置該些產品的責任。環境諮詢委員會委員關注計劃具體執行細節,擔心徵費難以提升回收率,有委員則質疑商人會「造數」,以達到當局的目標。環境保護署則說屆時會有機制監察計劃。
供應商需聘獨立審計師
環境諮詢委員會昨召開會議,多個委員在會上支持計劃,但對具體執行細節存眾多疑問,例如有委員問及市場主導下的回收指標如何釐定;亦有委員質疑署方如何監察製造商或進口商所申報的數字是否可靠,擔心會影響計劃成效。
環保署回應指,署方會和業界商討後制訂回收指標,舉例他們會參考其他地區相關計劃的回收情況,但指在計劃實施初期不會訂立長遠目標。署方希望計劃實施後3至5年內達到最高指標,接近外地的回收率水平。環保署另指,供應商等需聘請獨立審計師,確保所提交的申報數字準確,又說生產者所售的產品數目及回收商的回收數字均有迹可尋,料造假機率不大。
有別於玻璃樽、廢電器電子產品生產者責任計劃均由「政府主導」,政府直接向製造商或進口商收費,支付回收和處理廢物開支。環保署計劃以「市場主導」推行膠樽及紙包飲品盒、電動車電池、汽車輪胎及鉛酸電池生產者責任計劃,政府只會制訂法律框架、訂明相關持份者的資格和責任、監察計劃的運作成效,不會向持份者額外收取徵費,亦不會主動委聘服務提供者。當局計劃在明年逐步推出相關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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