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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2起管制即棄塑膠 又解說不清 棉花棒非禁售 只針對膠軸產品

【本報訊】環境及生態局局長謝展寰昨在網誌表示,「管制即棄膠餐具和其他塑膠產品」將於4月22日起實施。首六個月定為適應期,期間當局會集中宣傳教育,探訪相關業務地點的運作情況,提供建議和資訊。半年後,當局會以教育先行及風險為本的執法模式,針對屢勸不改的「違法黑點」採取執法行動。環保署亦會設立熱線,解答市民和業界的查詢、投訴及舉報。
坊間對4月22日開始實施的即棄膠餐具和其他塑膠產品管制有不少誤傳,謝展寰糾正,指計劃不是禁售棉花棒而只是膠軸棉花棒,市面上售賣的紙、木或竹軸棉花棒不受影響,其次膠柄牙線棒和牙縫刷亦可如常發售。政府不會在市場上未有充足替代品前,禁售日常塑膠產品,亦會在制訂計劃時考慮香港的實際情況,避免對市民生活造成過大影響。
管制外賣即棄膠餐具與市民生活息息相關,針對受管制的塑膠外賣餐具,當局指現時的非塑膠(如紙、軟木等)飲管、攪拌棒、叉刀匙及碟的價錢,與一般塑膠餐具已相差不遠,謝展寰指當中非常重要的考慮因素,是香港的實際情況,包括是否有成熟的替代品供應、替代品的普及性和可負擔性等。香港有不少餐廳亦已轉用非塑膠餐具,因此計劃的設計是市民外賣常用的塑膠杯、飯盒、湯碗等容器,除發泡膠製品外,其他仍然可以如常繼續使用,不受影響。受管制的只有膠飲管、膠攪拌棒、膠刀叉匙及膠碟這些,亦已經有常見替代品的外賣餐具。
新例下不可銷售提供發泡膠餐具
新法例下,市民在日常生活中取得、購買或使用某些即棄塑膠產品並不違法。另一方面,4月22日開始受管制的塑膠產品,均在市場上已有成熟替代品(包括非塑膠餐具等),或並非生活必需品(例如充氣打氣棒、熒光棒等)。至於內地和澳門都已禁止的發泡膠,由於非常易碎,對環境的破壞最大,因此在新法例下,不可銷售或提供發泡膠餐具(包括碟、飯盒、湯碗和杯)。
宣傳及教育方面,當局一直與各個行業包括餐飲、零售和酒店業保持溝通和會面,自去年年底開始,環保署實地走訪20,000間中小型食肆,協助他們了解管制內容及為管制做好準備。至今,已走訪超過7,500間食肆。環保署今年1月亦陸續舉行一共約50場線上和線下的培訓講座,為不同行業,包括餐飲、零售和酒店業等提供培訓,盡早解答業界對管制的疑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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