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聞港聞

沙頭角搗煙花爆竹倉 拘1男檢10萬元貨

檢獲的煙花爆竹。 檢獲的煙花爆竹。
檢獲的煙花爆竹。
【本報訊】農曆新年將至,執法人員於上周四展開反三合會行動,藉此堵截黑幫在假期期間的非法收入。期間,人員搗破一個位於沙頭角担水坑村的爆竹煙花儲存倉,檢獲共重109公斤的爆竹及煙花,市值共約109,000元。一名53歲男子當場被捕,他其後被控一項「管有爆竹煙花」罪,案件將於2月23日於粉嶺裁判法院提堂。
根據香港法例295章《危險品條例》,任何人如非法藏有煙花爆竹,一經定罪,最高可判罰款20萬元及監禁12個月。根據《簡易程序治罪條例》(第228章)第4(14)條,任何人燃放煙花爆竹,以致對任何人造成損害或危險,最高刑罰為監禁3個月及罰款2,000元。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網 iPhone/ iPad/ Android/
人人做記者
爆料方法 :
爆料熱線:
(852) 3600 3600
傳 真:
(852) 3600 8800
SMS:
(852) 6500 6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