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員涉醉酒刑毀 拖8個月再押後訊
【本報訊】男警在休班期間於深水埗福華街一食肆對開涉嫌醉酒鬧事,並被指損壞食肆的玻璃門。男警被控「醉酒及行為不檢」及「刑事毀壞」兩罪,案件昨於九龍城裁判法院再提訊。辯方申請把案再押後,以讓辯方去信控方作進一步商討。裁判官批准案件押後至3月28日再訊,但指案件首次提訊至今已長達8個月,仍然未聽取答辯,並指下次提訊時,除非有非常強的理由,否則須聽取被告答辯。
44歲被告簡偉迪,報稱警員。據悉,他已被警隊停職。他被控於2023年1月27日,在福華街17至25號地下Eleven Lounge & Restaurant外醉酒,在公眾地方行為不檢。他另被控於同日同地,無合法辯解而損毀屬於上述食肆的一趟玻璃門,意圖損壞該財產或罔顧該財產是否被損壞。
提訊至今仍未聽取答辯
被告於上次提訊時,已轉換了律師團隊,其代表律師庭上稱因轉換團隊不久,有少許延誤情況,故申請案件再押後8周。裁判官最終批准案件押後,被告續准以1,000元現金保釋。案件編號:KCCC 1460/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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