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小心駕駛案 前私隱專員黃繼兒脫罪
【本報訊】前私隱專員、大律師黃繼兒被指於去年4月,駕私家車途經港島薄扶林一讓路口時沒有停車,並撞到前方載客的士。黃繼兒其後被票控一項不小心駕駛罪,他否認控罪。案件經開審後,東區裁判法院裁判官何慧嫻昨裁定,被告面對的控罪罪名不成立。何官認為涉事的士司機的口供有誇大之嫌,從兩車碰撞後的痕迹看,較符合被告的說法,在案件有疑點下裁定罪名不成立。
黃繼兒(69歲)被票控一項不小心駕駛罪,指他於2023年4月15日下午10時25分,於沙宣道(南行)與域多利道交界迴旋處,在道路上不小心駕駛私家車。
官指的哥口供誇大
裁判官裁決指,雖然被告自辯的證供與其書面供詞有不一致之處,但涉事的士司機的證供有誇大之嫌。該司機稱當時遭被告的私家車猛力撞致的士向前移動大半個車位,但裁判官觀看事後拍攝的照片發現,兩輛肇事汽車只有相當輕微的碰撞痕迹,與的士司機說法不一致。相反,裁判官認為該些痕迹較符合被告的說法。由於未能確定事發經過,裁判官裁定被告罪名不成立。案件編號:ESS 27340/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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